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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弥勒市委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 中共弥勒市委党校
作者:
发布日期: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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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弥勒市委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弥勒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三、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弥勒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2)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4)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校姓党,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党校姓党是党校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做好党校工作的根本遵循,市委党校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始终坚持党性原则。一是突出政治学习。始终坚持教育者首先受教育,每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在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推进党的重大理论成果、重大战略部署及时进课堂。全年组织理论学习小组学习11次,组织讲党课31次。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校委会作用,以党风促工作,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和干部职工岗位,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激发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清正廉洁、风清气正。三是突出守好意识形态阵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从严治校的要求充分体现在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具体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学术研究和理论宣传的关系,处理好言论自由和政治纪律的关系,做到“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校形象,着力打造红色干部教育学府。

  2.坚持人才强校,优化师资配置

  市委党校始终把“人才强校”作为推动党校事业创新发展的立足点,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为党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一是坚持外培与内练相结合。积极搭建青年教师成长平台,今年先后选派8名青年教师到省州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大学等院校学习培训,通过“走出去”开阔教师视野,提高能力,2名青年教师被州委宣传部、团州委、州教育体育局联合评为“红河青年讲师团先锋讲师”,3名教师聘为弥勒青年讲师团成员;建立健全内部练兵常态化机制,以“每周理论讲坛”为载体,每周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新课试讲活动,做到一讲一评、互促共进,2022年讲党课31次,其中新课试讲13次,党校教师理论素养和授课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二是坚持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在建强党校专职教师队伍的同时,每年邀请一批一线领导干部到党校授课,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常态化,实现干部教、教干部良性循环。适时邀请省州党校、高等院校和各行业部门的知名专家教授到党校开展专题教学,不断充实党校师资力量,2022年共邀请专家教授讲课20余人次,邀请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40余人次。

  3.坚持质量立校,提升办学水平

  市委党校始终紧扣主业主课,坚持质量立校,把高标准办学作为推动党校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党校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质量。一是注重提升培训质效。始终把从严管理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坚持严把培训教师教学方案关,在培训内容上精准发力,紧扣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党建、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全市重点工作,精准设计培训课程,做到与时俱进、按需施教,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2年举办各类培训班次10期(11个班),培训轮训干部2880余人;做好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提升4个班150余人教学管理工作,集中教学4次、考试2次,实践教学4次;组织骨干教师外出培训宣讲60余场次,受众5000余人次。二是注重打造优质课程。坚持把打造优质课作为提高党校办学质量的重中之重,组织教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准把握培训需求,采取个人选题、集体攻关方式,大力打造优质课程。2022年开发完善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情绪管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课程15门,为培训对象提供“菜单式”教学服务5000余人次。三是注重科研成果提升。把科研作为党校发展的基础,始终坚持科研为教学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紧扣全市中心工作,科学选定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取得较好成绩。2022年,申报立项省级课题1个,申报立项州级课题2个;在州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文章11篇(其中省级公开刊物发表6篇);参与全州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征文比赛获一等奖1篇,三等奖1篇。注重把科研成果转化成教学专题,获州级立项的2个课题分别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课程,实现“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的良性循环。

  4.坚持特色办校,凸显教学特色

  始终紧扣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主阵地和党校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突出党校办学特色,着力打造具有弥勒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品牌。一是着力挖掘教学资源。始终坚持用党的新思想、新论断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校教学体系,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理念,形成了以太平湖森林小镇、甸溪河湿地公园等为代表的生态文明实践基地;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充分挖掘弥勒的历史文化和红色文化作为教学的生动案例,持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形成了以市博物馆、朱家璧纪念馆、张冲故居等为代表的党史党性和爱国主义实践基地;强化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培训力度,形成了以弥阳福地社区、新哨西梭白村为代表的基层党建示范实践基地;以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强化对乡村振兴的理解和把握,形成了以可邑小镇、弥阳小太平村、小河边村等为代表的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同时,我们又将这些实践基地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把培训课堂搬到现场,把弥勒建设发展的生动实践带入课堂,以点促面促教学,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目前,弥勒市朱家璧纪念馆、可邑小镇和太平湖森林小镇被列为州干部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并挂牌。二是着力抓好互动教学。打破传统教学模式,让学员在培训中当“主角”,持续探索案例式、研讨式、情景模拟式、现场体验式等互动式教学方式,争取每个教学单元至少有1门以上互动式课程,全年互动式教学比重达到20%以上;全面加强现场教学体系建设,精心打造现场教学基地、线路,组织学员走出课堂,走进现场教学基地,将现场变成课堂、素材变成教材、讲解变成互动。三是着力拓展开放办学。充分利用弥勒丰富的现场教学资源和市委党校改扩建后的硬件优势,有效推动对外培训持续发展。2022年采取与市城发集团共同承接对外培训班的方式,承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云南工业干部学院、州委党校、周边县市党校等院校到弥勒开展现场教学培训班共13期,培训学员500余人,对外办学活力不断显现、影响力不断增强,弥勒典型经验获得推广、城市形象得到宣传。

  5.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校统一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加大师资培养和统战理论课程建设力度,办好党外人士、民主党派、宗教界人士、统战干部等培训班,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校统一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践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要求,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2022年获“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干部培训科、科研管理科和行政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弥勒市委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弥勒市委党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弥勒市委党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131,349.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3,971.38元,占总收入的98.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378.26元,占总收入的1.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50,369.81元,下降62.64%。其中:财政拨款减少4,974,798.87元,下降61.65%,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入2021年云南省县级党校办学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经费500万元,2022年没有此项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75,570.94元,下降88.06%,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云南省委组织部补助全省换届后村民小组党组书记培训费221,812元,2022年没有此项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弥勒市委党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166,505.50元。其中:基本支出3,161,505.50元,占总支出的99.84%;项目支出5,000.00元,占总支出的0.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40,854.34元,下降16.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9,629.49元,增长2.25%;项目支出减少710,483.83元,下降99.30%;主要原因是2021年云南省县级党校办学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经费5,000,000元中有5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支出以及业务工作经费169,748.83元项目支出,另外2021年非税返还款45,735元记入项目经费,2022年项目经费只有财政拨入弥勒市2022年州级第一批民族宗教专项经费5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弥勒市委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1,505.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69,462.48元,占基本支出的87.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2,043.02元,占基本支出的12.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弥勒市委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该项目经费是弥勒市2022年州级第一批民族宗教专项经费5000元。项目支出比2021年715,483.83元减少710,483.83元,下降99.30%,主要原因是2021年云南省县级党校办学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经费5,000,000元中有5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支出以及业务工作经费169,748.83元项目支出,另外2021年非税返还款45,735元记入项目经费,2022年项目经费只有财政拨入弥勒市2022年州级第一批民族宗教专项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弥勒市委党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3,971.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1%。与上年相比减少474,798.87元,下降13.30%,主要原因是2021年云南省县级党校办学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经费5,000,000元中有5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支出,2022年没有此项收入。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3,088,971.38元比2021年3,091,876.01元减少2,904.63元,减少0.09%,项目支出5,000元比2021年715,483.83元减少710,483.83元,减少99.30%,主要原因是2021年云南省县级党校办学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经费5,000,000元中有5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支出以及业务工作经费169,748.83元项目支出,另外2021年非税返还款45,735元记入项目经费,而2022年项目经费只有财政拨入弥勒市2022年州级第一批民族宗教专项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是财政拨入弥勒市2022年州级第一批民族宗教专项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510,81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724,968.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508.9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494.28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18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3,730.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2,569.84元,离退休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3200元,遗属补助684.4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7,97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元,支出决算为3,4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1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弥勒市委党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元,支出决算为3,4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7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接待省、州级党校调研、督查和考核活动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党校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6年已经参加车改,无公车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58.00元,增长195.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58.00元,增长195.5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接待省、州级党校调研、督查和考核活动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级党校调研、督查和考核活动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弥勒市委党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508.90元,增加138,094.90元,增长76.12%,主要原因是2022年20万元业务工作经费拨入基本支出,2021年财政追加业务工作经费169,748.83元记入项目支出,另外2021年非税返还款45,735元记入项目经费,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相比2021年增加,主要用于办学条件的改善和业务工作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弥勒市委党校部门资产总额26,747,337.86元,其中,流动资产100,883.97元,固定资产原值32,541,498.67元,固定资产净值22,146,453.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50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2,538.36元,减少3.92%,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7,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8,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22元;出租房屋7,778平方米,账面原值18,269,291.7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原因是2021年一次性收取20年租金19,962,465.27元(税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747337.86

100883.97

22146453.89

21580245.19

 

 

566208.70

 

4500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1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41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8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