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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纪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 弥勒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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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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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弥勒市纪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3号),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由党的弥勒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弥勒市纪律检查机关;弥勒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由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弥勒市监察机关。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调查两项职责,在中共弥勒市委和中共红河州纪委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设置15个派驻机构,分别是: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及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设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办,中共弥勒市委第一巡察组、中共弥勒市委第二巡察组、中共弥勒市委第三巡察组、中共弥勒市委第四巡察组、中共弥勒市委第五巡察组。根据弥编发〔2022〕36号文件,新增一个巡察机构,巡察信息服务中心。截至2023年12月统计,市纪委监委在职实有97人,离退休人员34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州委九届六次全会、州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升腐败治理能力,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把弥勒建成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市提供坚强保障。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市委“1377”发展思路,坚持把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安全生产等作为政治监督重点,以高质量监督服务保障弥勒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州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坚定的工作信念,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围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突出政治监督,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为落实“十四五”规划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为将弥勒建设成为滇中绿色发展强市、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样板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职责使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等中央、省、州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担当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正风肃纪反腐成效赢得群众拥护,全市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坚定扛起专责机关职责,协助市委加强反腐败形势动态分析,有力有效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零容忍”的震慑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常态,紧盯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加强对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的制约监督,推动行业部门健全内部监管机制。严肃查处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加大年轻干部监督和贪腐问题治理力度。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根据年内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本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厉行节约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根据实际工作进度,按需拨付,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尽可能管好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

  采取单位监控与财政监控的方式有效地监管整体支出,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同时,为科学、准确地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2.预算绩效评价方案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3.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年度预算编制后,厉行节约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根据实际工作进度,按需拨付,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尽可能管好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根据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拨付经费支出。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年初预算数批复数为2225.59万元,与上年2323.28万元对比,减少了97.6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增减。

  2.整体收支情况

  (1)2023年我单位收入结构中:行政运行2011101款收入1842.01万元,占总收入的76.23%;事业运行2011150款收入6.4万元,占总收入的0.26%;大案要案查处2011104款18.21万元,占总收入的0.75%;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款75万元,占总收入的3.1%;2080501款3.65万元,占总收入的0.15%,2080505款167.91万元,占总收入的6.95%;2080506款收入30.41万元,占总收入的1.26%;2101101款收入123.62万元,占总收入的5.12%;2101103款收入10.49万元,占总收入的0.43%;2101199款收入4.72万元,占收入的0.02%;2101102款收入0.17万元,占收入的0.01%;2080801款收入31.99万元,占收入的1.32%;2210201款收入101.63万元,占收入的4.21%。

  (2)2023年支出结构中: 行政运行2011101款支出1842.01万元,占总支出的75.24%;事业运行2011150款支出6.4万元,占总支出的0.26%;大案要案查处2011104款36.67万元,占总支出的1.5%;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款88.46万元,占总支出的3.61%;2080501款3.65万元,占总支出的0.15%,2080505款167.91万元,占总支出的6.86%;2080506款支出30.41万元,占总支出的1.24%;2101101款支出123.62万元,占总支出的5.05%;2101103款支出10.49万元,占总支出的0.43%;2101199款支出4.72万元,占支出的0.19%;2101102款支出0.17万元,占支出的0.01%;2080801款支出31.99万元,占支出的1.32%;2210201款支出101.63万元,占支出的4.15%。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2448.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16.2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9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数244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2.1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755.9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56.24万元),项目支出235.97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以来,市纪委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把严的要求贯穿作风建设始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把握重点关键,紧盯搞本位主义、做表面文章等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不正之风,过度留痕、层层加码、朝令夕改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盲目蛮干、急功近利、“新形象工程”、数据造假等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问题,以及躺平甩锅、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精准靶向整治。

  三、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自评,我委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2023年下达预算资金2448.14万元(上年结转3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2.17万元,项目支出235.97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三保”、支付各项办公经费等。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三)产出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项目实施的具体效益等自主三级指标、指标分值、指标解释、指标说明及评分标准,并进行增减。评分值≥100%,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推进社会稳定向前发展,净化政治生态,震慑腐败分子,得到明显改善。纪检监察机关满意度≥95%,群众对机关整体工作的满意度≥95%,使用人员满意度≥95%。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资产管理还要进一步加强,购置年限久、超期使用及不能使用的设备未及时处置。由于我单位财务人员紧缺,身兼多职,对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熟悉。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会有后期追加或者调剂资金的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还有差距。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中,由于一些科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制约,设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编制还不科学不合理,与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结合应用还不够。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对已纳入我委绩效目标管理范畴的项目支出,采取半年报方式采集试点项目的绩效运行信息。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各部门绩效管理水平。

  整改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完善资产管理。三是对有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目标指标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紧扣纪检监察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强化纪检监察绩效目标指标管理,增强预算绩效目标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力。加大《弥勒市纪委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力度,推动本单位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弥勒市纪委监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着力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五保低保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坚决查纠、绝不手软。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进一步抓好规范部门内部控制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单位财政资金规范运行、安全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工作经费的使用效益。通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使本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保障部门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权力,使有限的资金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市纪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市纪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弥勒市纪委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