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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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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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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与相关部门职责交叉分工。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6个内设机构,下属弥勒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弥勒市园林局、弥勒市环卫站、弥勒市城市房屋拆迁协调中心、弥勒市房管所、弥勒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弥勒市标准定额站、弥勒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弥勒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弥勒市城建档案馆10个事业单位。其中:弥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构改革为弥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职责、人员等相关手续正在按市委编办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中。截至2023年12月,全局共核定编制80个,实有77 人,其中:核定行政编制12个,实有12人;核定机关工勤编制1个,实有1人,核定参公事业编制13个,实有2人;核定事业编制54个,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2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一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与增进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全面推进城乡共建共融共享共赢, 打造宜居舒适、 精致秀美、 富有活力、 特色鲜明的魅力弥勒。二是完成2023年处理水量满足城市安全正常排水需求 ,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标准,完成市里2021年下达的COD,NH3-N等节能减排目标 。三是继续推进弥勒市“七城同创”、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建成区市政主次干道破损路面提档改造及人行道沉降区域修复、燃气管道及排水管网老化更新等工程项目建设。四是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力度,实现住有所居、 住有安居、 住有宜居的目标。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总体目标。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思路,以三个工作法为抓手,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为目标,以担当实干、争先跨越为任务,围绕“筑基础、强监管、补短板、谋发展”方案,认真贯彻市委“1377”工作思路,加快推进“七城同创”,实现弥勒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提升工作执行力和穿透力,为推动弥勒市住建领域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2.工作任务。一是狠抓项目谋划包装。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拼抢意识,强化担当作为,积极谋划包装项目,紧盯项目建设关键环节,集中各方面要素资源,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加快土地调规进度,优化工艺处理,高效推进项目前期各项工作,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效。二是强化补短固长。以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不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三是持续提升基础设施支撑力。打通古城小学至莲花路段道路,完成中山路提档升级,完成红烟路北延线道路项目路面沥青铺设、完成印云湖-白腊园段道路提升改造、完成一中临时停车场建设。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段红烟路(拖白路至髯翁路段)提升改造项目、保平村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推进。四是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全力推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棚户区居民生活环境,不断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五是持续提升城市公共服务供给力。完成中山路立体停车场建设,打造了中山路儿童友好街区,弥勒市儿童友好街道中山路示范段一期项目建设。六是持续提升人居环境。计划新铺设污水管网10公里,实现城区主次干道基本覆盖;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处理标准由一级B标提升到一级A标,污水处理率达99%,开工建设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和再生水厂;完成5个乡镇供水厂、11个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和11个乡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南北东入城连接线灯光亮化工程及弥勒市城市道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安装路灯1310棵。

  2.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完成国家、省、州下达我市住房保障任务:2023年我市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1169户;发放租赁补贴任务221户;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申报2个,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86套;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共涉及2个小区,14幢住宅楼,329户居民,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3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74万元。2023年州级下达中央农村危房补助资金892.7万元,分配任务717户。

  3.抓实绿美城市建设。完成弥勒城市主要道路品质提升一期绿化工程。改善弥勒大道、人民路、中山路、髯翁路、温泉路、上清路的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弥勒城市形象,努力营造整洁、优美、亮丽的城市环境,为广大游客留下美好印象和提升城市品牌效应。

  4.持续提升人居环境。完成弥勒市城区和覆盖范围的7个乡镇进行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努力实现“七城同创”工作目标。完成2023年处理水量满足城市安全正常排水需求 ,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标准,完成市级2021年下达的COD,NH3-N等节能减排目标。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不断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

  2.有效开展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3.有效实施绩效目标及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工作。

  4.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5.及时公开绩效信息及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预算的通知》(弥财发〔2023〕9号),2023年预算收入699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41.29 万元,项目支出4855.77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23年总收入6888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7.65万元,占总收入3.12 %;项目支出66734.12 万元,占总收入96.88 %。2023年总支出 6374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18万元,占总支出3.37%;项目支出61598.2 万元,占总支出 96.63 %。

  3.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年初预算数6997.06万元,年中调增661884.71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为68881.77元,全年支出 63746.38万元,预算执行率93 %。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设40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3条、质量指标8条、时效指标3条、成本指标4条、社会效益指标5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6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 37条绩效指标。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周期长,工作量大,还未完成验收,验收合规率指标暂评价为完成。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三公”经费支出变动率指标未完成,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47.94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48.2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资金筹措困难,2023年支付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导致2023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长。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我局2023年度自评得分为97.57分(详见附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5分,实际得分15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目标设定。部门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预算配置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依据充分,数据翔实、细化。

  (2)基本支出保障

  未发现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内容,基本支出对机构正常运转保障程度较高。

  (3)重点支出保障率

  2023年本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支出为 61598.2万元,其中重点项目预算资金为61487.87万元,重点支出保障率99%。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7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率

  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83.47%,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86.54 %。

  (2)结转结余变动率

  2023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32309.13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27173.73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8.89 %。

  (3)“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3年“三公”经费数 48.2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数 47.94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 0.5%。

  (4)“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48.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数31.6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65.58 %。

  (5)政府采购执行率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数19.7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9.62 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9%。

  (6)收入合规

  2023年度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所有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

  (7)支出合规。2023年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已制定或具有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已建立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已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3)整改落实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进行规范整改,并制定完善相关措施。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2023年度已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并上报,按时限要求公开单位预算决算信息。

  3. 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已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内容、要求健全完整。

  (2)资产管理安全性

  单位所有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已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3)固定资产利用率

  在用固定资产比率100%;闲置资产比率0%;待处置资产比率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34.57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重点工作办结率

  2023年度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

  2.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

  实际完成率95.7%、任务完成及时率达100%、质量达标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实际得分30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

  此项指标不涉及。此项得满分。

  2.社会效益

  通过本部门履职,改善水环境,提升污水排放达标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3.可持续影响

  部门履行职责不涉及生态效益,此项得满分。

  4.行政效能

  2023年部门履职过程中未发现违纪违法情况。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除个别社会群众对部门履职效果不是很满意外,2023年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可达9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工作未达到预期目标。如棚改、老旧小区项目等,主要原因:按实际需求及项目进度推进工作。

  2.缺乏专业人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足,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中存在对该项工作认识、理解不到位等情况。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目工作按时完成。

  2.增加专业人员,全面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加强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从项目预算开始对绩效评价工作有足够的认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完善相关数据资料,最终对项目做出有效评价。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资金管理方面,有较完整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完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规定,建立、健全项目会计核算和内部稽核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