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4日,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级各有关行业部门召开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评审会议,对各乡镇提交的项目申报方案进行现场集中评审,通过市级行业部门预审、会议集中评审(反馈)和项目单位修改完善。已批复同意实施,现将全市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批复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23年5月10日至5月19日止)。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弥勒市乡村振兴局反映。
投诉接办单位: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12317;0873-613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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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弥勒市弥阳街道髯翁路延长线行政中心副楼4-9办公室
附件:1.关于同意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含项目清单)
2.关于同意西一、东山两个乡镇2023年州级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含项目清单)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