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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项目批复情况公示

文章来源: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作者:
发布日期: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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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1日,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级各有关行业部门召开了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项目评审会议,对各乡镇(街道)提交的项目申报方案进行现场集中评审,通过市级行业部门预审、会议集中评审(反馈)和项目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批复同意实施,现将我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项目批复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止)。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弥勒市乡村振兴局反映。 

  投诉接办单位: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12317;0873-6132646 

  电子邮箱:mlfpb@163.com 

  通讯地址:弥勒市弥阳街道髯翁路延长线行政中心副楼4-9办公室 

  

  附件:1.关于同意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含项目清单) 

  2.关于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追加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缺口资金的批复 

  3.关于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追加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缺口资金的批复 

  4.关于同意西三镇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