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28日,弥勒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于组织各成员部门及项目单位对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开展集中评审,并将评审意见现场反馈各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1月15日再次报送市级各行业部门进行了复审。通过市级会议集中评审(反馈)、行业部门复审和项目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批复同意实施,现将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24年1月26日至2月5日止)。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弥勒市乡村振兴局反映。
投诉接办单位: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12317;0873-6132646
电子邮箱:mlfpb@163.com
通讯地址:弥勒市弥阳街道髯翁路延长线行政中心副楼4-9办公室
附件:关于同意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含项目清单)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