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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弥勒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公示

文章来源: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日期: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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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3年度弥勒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37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35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2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详见附表1。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城北片区计划供应6公顷,城市西区计划供应29公顷,各乡镇集镇用地计划供应2公顷。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方面:一是对重点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加快推进住宅项目用地供应。三是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规划编制方面: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确保全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发展,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

  (三)供应分配方面: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规范有序做好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科学编制、建立季度拟出让地块清单,对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等作出统筹安排,适应各类住房建设用地合理需求,详见附表2。

  (三)财政保障方面:积极落实土地供应相关配套资金,统筹各区各板块推进土地征收、拆迁和前期开发,稳步提升土地储备规模,有效应对市场变化,保障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

  附表1:弥勒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0日

 

 

  

  附表1

  弥勒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市(县)

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

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

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弥勒市

合计

37

35

0

35

2

0

0

0

 

  注:1.本示范文本及样式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4.大城市供应的租赁住宅用地一般不低于住宅用地总

  面积的10%。即④=⑤+⑥,且④≥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