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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五•一”假日赴弥勒检查“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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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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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21年“五·一”旅游高峰期来临之际,5月3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曾艳赴弥勒市检查“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红河州文旅局局长张艳梅,弥勒市文旅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弥勒高铁站、东风韵小镇、太平湖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此次检查主要围绕游客退换货中心服务点,景区内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海报张贴情况、在线退货、电话退货、语音退货、现场办理退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假日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高铁站候车大厅内未开展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的宣传、高铁站的专线公交车内张贴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海报未到达全覆盖,景区疫情防控力度有待加强、安全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服务不达标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尽快完成旅游市场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海报全覆盖。我局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旅游安全意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五·一”文化和旅游假日各项工作,保障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此外,我局将与交通运输部门完成对接并建立实时联系机制且保持畅通,确保旅游市场“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海报全覆盖张贴,让广大游客知道“任何一位游客,在云南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打造弥勒新标志和弥勒旅游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