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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第二季度涉旅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文章来源: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发布日期: 2022/06/29
浏览次数:

  填表单位:弥勒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填表日期:2022年6月28日

序号

处罚单位

处罚文号

处罚对象

违法事由及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1

弥勒市公安局

弥公(虹)行罚决字[2022]31号

姜曙琼

不按规定登记旅客身份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罚款500元

2022.4.8

2

弥勒市公安局

弥公(治)行罚决字[2022]102号

187宾馆

接待未成年人未进行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罚款10000元、停业整顿5日

2022.5.10

3

弥勒市公安局

编号:0341082022041701

鑫磊酒店

不按规定登记旅客身份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罚款200元

2022.4.17

4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弥市监处罚

〔2022〕43号

 

弥勒市和鑫客栈

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八十四条规定

责令停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罚款30000元。

2022.4.14

5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

云红弥交运管罚〔2022〕02015号

云南省玉溪华泰运输有限公司通海分公司

当事人驾驶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有效的客运包车标志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罚款1000元

20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