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第一季度
涉旅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弥勒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填表日期:2023年3月29日
序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文号 |
处罚对象 |
违法事由及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1 |
弥勒市公安局 |
弥公(弥阳)行罚决字〔2023〕53号 |
马 施 |
不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身份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
罚款500元 |
2023.3.15 |
2 |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
(弥)文综罚字〔2023〕LY02号
|
云南缤纷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
与旅游者签订的《境内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
给予警告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
2023.3.1 |
3 |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弥弥市监处罚〔2023〕1号
|
弥勒市星飞扬歌舞娱乐中心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没收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罚款16000元 |
2023.1.11 |
4 |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 |
云红弥交运管罚〔2023〕02-12号 |
禹亚风 |
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客运,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款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