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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公告

文章来源: 弥勒市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日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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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业务范围

地址

业务主管单位

弥勒市社会福利院

车云梅

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提供生活照料。

弥勒市西三镇花口龙潭街

弥勒市民政局

弥勒市中心敬老院

连绍文

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提供生活照料。

弥勒市弥阳镇牛背村委会大路溪村民小组

弥勒市民政局

    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