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 称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范围 |
地址 |
业务主管单位 |
弥勒市弥阳厚益培训学校 |
陈贵芳 |
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 |
弥勒市冉翁东路金辰时代广2-A-3-12至2-A-3-16 |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
弥勒市弥阳多本培训学校 |
李巧萍 |
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 |
弥勒市弥阳镇西华路一心小区59幢 |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
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