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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的通知(云市监办字(2018)18号)

文章来源: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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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构建“移动互联网+登记”模式,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省局决定自2018年12月20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领会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的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的具体举措,是创新个体工商户审批手段,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注册无纸化、智能化程度,改善个体经营者创业环境的有效手段之一。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创新工作理念,提高服务效能,勇于探索,大胆创新,通过改革真正做到“让技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终实现个体工商户一部手机办照、“最多跑一次”,营造审批更简、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

  二、完善制度措施,确保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顺利实施

  各地要在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参照昆明市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出台配套方案,统一业务流程、规范工作标准、优化办事程序、编制办事指南,做好窗口登记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的有效衔接,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具体措施作相应调整或补充。目前,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APP已由省局完成开发,并在昆明市试点基础上进行了升级改造和功能优化,各地要确保网络运行通畅、技术人员保障到位,为全省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

  三、加强培训宣传,提升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省局将于12月初举办全省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业务培训,各地要在省局培训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窗口登记人员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要以转变服务理念、熟悉操作流程、优化服务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窗口业务建设,努力做到服务标准化、效率最优化。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我省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让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措施、切实享受改革红利。省局将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的政策措施。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落到实处

  省局要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相关工作,要建立省、州市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跟踪问效机制。各地要按照省局要求和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抓好落实,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省局将组织督促检查,了解工作进展,通报相关情况。

  各地在改革工作中要尊重申请人意愿,允许其自主选择窗口登记或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业务问题或技术问题及时向省局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乔新良(原省工商局个私处) 0871—64568159

  陈红丽(原省工商局信息中心) 0871—64566169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