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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四加强”筑牢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网

文章来源: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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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雨季的到来,各类野生菌相继上市。为有效预防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弥勒市采取“四加强”筑牢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网。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心中有“责”。印发《弥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工作领导,健全防控体系,增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提前发布《2020年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有关事项的通告》《弥勒市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告知书》,提升群众防范意识,警示餐饮业、学校等集体用餐食堂,宴席承办单位、农村自办宴席等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组织召开野生菌防控工作会,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做到“早部署、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截至目前,全市共召开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部署、动员会议27场次。

  (二)加强宣传培训,做到心中有“知”。利用弥勒电视台、弥勒头条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预防野生菌中毒知识,提高群众对食用野生菌中毒的警惕性及辨别力;整合基层宣传力量,各市场监管所积极与乡镇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宣传,利用各站所宣传平台、村委会社区活动或街天开展联合宣传,特别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深入村委会、社区进行宣传,通过召开群众大会、播放广播、张贴图册等,全覆盖、无盲区、多渠道抓好宣传;结合市场监管日常监管工作,利用街天赶集、专项行动、入户检查等,全方位、多角度同步开展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真正做到防控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截至目前,共张贴发放告知书、防控基本常识等宣传资料2.5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71条,张贴海报158块,接待群众咨询240余次。

 

  (三)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心中有“戒”。强化野生菌销售源头的监督检查,对市场上流通常见食用野生菌销售者进行备案,对销售不知名不常见的食用野生菌销售者进行教育,引导其自行销毁;强化餐饮单位监督管理,加大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的检查力度,确保在集中供餐单位禁止和加工食用野生菌,与各机关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等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保证书700余份,禁止其加工或代加工不知名不常见的食用野生菌和杂菌;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及时报告和互通食品安全信息,切实增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案件。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8人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794家次。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到心中有“备”。健全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值班报告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动,强化信息报告与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织30家医疗卫生单位72名医护人员进行野生菌中毒救治技能培训,有效提高临床医护人员食物中毒应急救治能力;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全天24小时畅通12315热线,推进市场主体规范化建设公示执法人员电话,随时接受群众食物中毒举报投诉,充分调动公众参与野生食用菌中毒监督工作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野生菌食用中毒防控的良好氛围,有效筑牢野生菌中毒防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