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第2号(总第237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对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12 272.27万元,部门总收入21 108.57万元,总支出29 889.27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3 491.5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其预算执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但还存在预算执行缓慢、自立收费项目、工程项目竣工多年不关账、往往来款项挂账时间长、金额大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转资金过大,预算执行缓慢。
(二)自立收费项目收取勘测定界费223 426元。
(三)收取已停止收费项目25 829元。
(四)已竣工工程项目长期挂账,应清理上缴结余资金1 866 949.93元。
(五)未及时退回财政资金9 586.32元。
(六)出借土地整治项目资金20 000 000元。
(七)会计核算不规范31 254.53元。
(八)长期租用公务用车3辆。
(九)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弥勒市审计局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从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禁收取不在单位收费许可范围的费用、及时清理往来款及上缴各项财政收入,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方面提出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问题,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已基本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