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弥勒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审计信息公开 > 审计结果公告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文章来源: 弥勒市审计局
作者:
发布日期: 2023/01/10
浏览次数:

  

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第2号(总第237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对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12 272.27万元,部门总收入21 108.57万元,总支出29 889.27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3 491.5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其预算执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但还存在预算执行缓慢、自立收费项目、工程项目竣工多年不关账、往往来款项挂账时间长、金额大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转资金过大,预算执行缓慢。

  (二)自立收费项目收取勘测定界费223 426元。

  (三)收取已停止收费项目25 829元。

  (四)已竣工工程项目长期挂账,应清理上缴结余资金1 866 949.93元。

  (五)未及时退回财政资金9 586.32元。

  (六)出借土地整治项目资金20 000 000元。

  (七)会计核算不规范31 254.53元。

  (八)长期租用公务用车3辆。

  (九)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弥勒市审计局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从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禁收取不在单位收费许可范围的费用、及时清理往来款及上缴各项财政收入,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方面提出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问题,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已基本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