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周岁以下少年儿童按照自愿原则,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不受年龄限制。不过与成年人不同,小孩子成长变化较大,所以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初次办理身份证需携带的材料
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首次办理: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是户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如监护人不是户主,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流程
1.监护人陪同儿童,携带上述必要的材料去就近的身份证受理点办理。附近派出所或公安综合服务窗口都能办理。
注意事项:
本省户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不受户籍地和居住地限制,不再提交就业、就学、居住等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跨省异地办理申领、换领、补领以及省内首次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应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证明材料,在就业就学居住地身份证办理点办理。
首次申领,除新疆、青海外,均可实现跨省异地办理。
2.现场拍照,照片修正与录入。拍照时需要穿深色有领上衣,不可化浓妆。
3.人像与指纹信息采集。6岁以下小孩指纹采集困难的可以不采集。
4.监护人核对《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登记信息并签字。
5.领取领证回执单, 在15个工作日后(不包含邮寄时间)由监护人凭证领取身份证。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