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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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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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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1号)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级、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的市级各部门班子成员停止春节休假,返回工作岗位,全力组织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及时返回工作地,居家待命,提倡网上办公。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牢牢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及时公开准确发布疫情信息。每日向社会发布截至当日疫情动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防控工作信息。

、在弥勒第一医院、弥勒市中医医院、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和13个乡镇卫生院、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设置17个发热门诊。

在进入弥勒的国道、省道入口处设置7环市交通管控点,对州外籍车辆及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体温检测,具体地点:弥勒东收费站、弥勒南收费站、弥勒北费站、弥阳镇阿乌村与泸西大水塘交界处、新哨镇习岗哨、虹溪镇招北村、西三镇大麦地。在高铁弥勒站汽车客运站设立体温检测点,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所有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取消2020年春节系列文化活动,暂停举办聚集人数较多的各类公共聚集性活动。包括各类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农村集市及其他大规模群体性活动。原计划举办的活动举办方发布活动取消或延期通告,妥善做好解释说明等工作。

、自2020125起,暂停春节期间一切集体宗教活动(包括初九弥勒寺庙会、初十五玉皇阁庙会),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全市所有公共文化场馆暂停开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体育馆(场、中心)健身场所游乐场(室)等公众聚集度高的公共场所暂行闭馆,具体开馆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九、弥勒市锦屏山风景区、可邑小镇、太平湖森林小镇、东风韵艺术小镇、白龙洞风景区、云南红酒庄等景区暂停营业,停止景区内一切旅游接待服务活动,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十、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娱乐场所(KTV、电子游戏游艺机室、电影院)、酒吧及演出场所暂停对外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全市温泉、康养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暂停营业,宾馆酒店内所有节庆、宴会、商务等带有聚集性质的活动一律取消,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全市旅行社暂停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恢复时间以市文化和旅游局通知为准。

十二、自202013000:00起,停运全市所有发往乡镇农村客运班线及包车客运。除高铁专线1路、高铁专线2路、高铁专线3路三条公交线路正常运营外,全市所有涉及城区周边村庄的城乡公交线路运营一律暂停。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在指定的区域内运营(主城区至弥勒高铁站正常运营),运营区域为:东至章小路与三那线十字路口,沿三那线至滇东南农产品交易中心为界;南至三那线与章小路十字路口,沿章小路至弥勒大道十字路口为界;西至租舍村、庆来学校为界;北至吉成花卉沿弥勒大道、锦屏路、弥师路与三那线十字路口为界。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十三、从202013012:00时起,全市所有宾馆酒店住宿业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我市的非湖北籍游客自行选择到悦心源温泉酒店、福蒂酒店、鑫磊酒店、三龙酒店、天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大旅社)住宿,湖北籍游客集中到金周温泉酒店住宿。

2020131日起,全市所有个体诊所、私立口腔医院(门诊部)及无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私立医院临时关闭;综合医院口腔科门诊只保留必要的口腔门诊急诊,并按照三级防护严格落实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其余可择期诊治的项目全部暂停。恢复正常就诊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自202021日起,全市所有预防接种单位除狂犬疫苗、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服务正常开展外,其他疫苗预防接种暂停服务。

、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市内各类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不早于2924时前复工企业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各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市内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学校和培训机构,延期至217日之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不得组织学生提前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各学校的体育场地暂停对外开放,严禁学校组织群体性体育活动和集体体育培训(集训)或提供学校场馆给任何组织个人举办培训或组织比赛。

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养老、儿童福利等服务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禁止组织集体活动。取消202022日的婚姻登记活动。暂停举办各类招聘会,及时将线下招聘活动转向线上招聘,引导各村组干部及务工人员关注弥勒人社弥勒职场微信公众号,加强网络招聘岗位收集和信息推送就业服务工作。

、全面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全市辖区内活禽交易、海鲜经营交易一律暂停营业,禁止在市场内宰杀活禽。

二十、疫情防控期间,停止举办一切城乡集体性宴席聚餐活动,停止赶集日开市活动,各乡镇及时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

二十一、集贸市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要做好全面消毒、清洁、通风等疫情防控工作,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经营者必须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标识;对不配合测量体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

二十二、疫情防控期间,不在村口、小区门口、广场、公园等场所扎堆聚集倡导少外出、不聚会、不聚餐、不串门,养成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等卫生习惯,主动学习防控知识,提升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二十三、防范网络舆情风险,主动制止谣言传播,发现不实信息要及时处理,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二十四、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规定明码标价,严禁利用疫情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扰乱市场秩序。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投诉。

二十五、规范处置城乡居民废弃口罩。各居民小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出入口处,城市主干道均已设置专门收集废弃口罩的垃圾桶,请广大市民自觉将废弃口罩进行简易破损后投放至相应垃圾桶内。村组居民要按照所在地党委政府要求将废弃口罩规范处置。

二十六、在市军供站和各乡镇设置指定留观场所,对经筛查需要进行医学观察的人员实行集中管理

二十、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体市民行动起来,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认真做好消毒消杀,减少和阻断污染源、传播源,营造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为战胜疫情贡献力量

 

 

二十八、即日起,社会各界可使用云南省互联网+督查平台或向市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不力、瞒报漏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方面问题。对造成疫情扩等严重后果的,严查严处、绝不姑息。

二十九、本通告执行内容恢复时间视疫情处置情况另行通知恳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弥勒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代章)

                                                                       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