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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召开《广告法》宣传培训会

文章来源: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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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广告法》,切实维护全市广告经营秩序健康发展,9月14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广告法》宣传培训会,掀起全市广告经营单位及广告监管人员学法用法新高潮。此次培训会共有45家广告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基层所执法人员等6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本次培训以新《广告法》和广告业务知识为重点,围绕广告在我们现实生活工作中存在意义、立法背景、虚假广告的、烟草广告、互联网广告等16个重点监管的内容及市场监管部门和广告主、广告经营、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承担的职权、责任,紧密结合当前广告市场监管的重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通过鲜明的案例帮助大家很好地理解、掌握新广告法有关内容。整个培训信息量充实、条理清晰,参加培训人员能认真听讲,学习氛围浓厚,会场秩序井然,培训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市场监管局王洪祥副局长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广告法》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深入掌握其精神内涵和实质,在实际运用中能融会贯通。二是要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营造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告监管及指导广告业发展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全市广告业健康持续发展。三是要求全市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者、广告主通过本次学习,不断强化责任、使命和社会担当,加强自律,自觉维护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四是要大家珍惜学习机会,排除一切干扰,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认真学习,确保学有所获。

  最后,参加会议的45家广告经营单位签订了《广告经营承诺书》,保证在今后的广告经营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