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4075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31
信息名称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一、弥勒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负责监督实施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干部保健工作和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考评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开展医学院校教育;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健康弥勒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项目管理与监督;负责实施健康扶贫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多双边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等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及群团工作,指导全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保、安全生产、反恐等相关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整体性资源开发;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服务工作;负责市卫生健康局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三)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科  

  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参与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有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法治建设。  

  (四)防治艾滋病与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拟订艾滋病防治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指导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艾滋病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统筹协调、承担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市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承担组织上级派遣的市外卫生应急任务;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医政药政管理科  

  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政策措施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全市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监督实施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医改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中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其他综合性中医药事务工作;负责干部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六)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八)健康产业发展科  

  牵头组织市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有关工作;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北段(和谐家园路口)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873-6122360 

  单位负责人:李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