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333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4
信息名称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构设置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构设置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是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弥勒市畜牧兽医局牌子。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科技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起草农业农村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生产、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田整治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工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项目,推荐国家、省级、州级、市级科技项目。指导全市科技管理工作,强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好市内重大科研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及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统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设有办公室、发展规划科、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科技管理科、种植业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7个内设机构和弥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弥勒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弥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弥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弥勒市植保植检站、弥勒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弥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弥勒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弥勒市种子管理站、弥勒市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弥勒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弥勒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弥勒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4个下属单位。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办公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副楼2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1:30;14:00—17:30

    联系方式:0873-6123677

    负责人姓名: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