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16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08
信息名称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三季度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2年三季度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

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2年三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22年三季度,市政府网站普查合格。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普查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全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报备的政务新媒体38个,检查中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合格率为100%。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2022年三季度,互动交流信件均能在规定时限答复。

  二、主要问题

  (一)主动公开方面。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深,公开的内容中政务信息、概括信息较多,但政策文件、惠民措施少;个别单位对本单位负责维护的市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更新不主动、不及时,如:东山镇。

  (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方面。有的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不注意信息更新的时间要求,反复出现错敏信息和即将逾期情况。个别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存在信息发布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的情况,如:新哨镇。

  (三)办事服务方面。市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不准确,存在表述含糊不清、办理时限与承诺办结时限不一致等问题,有的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办事服务功能有待提升。如:市自然资源局。

  三、工作要求

  (一)全力做好平台保障。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1次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减少信息发布差错;及时整改错敏信息,当天反馈的错敏信息须当天完成整改,严重错敏信息即收即改,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二)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逐条逐项复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整改到位。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认真落实政务新媒体审批、备案制度,严格开办、关停、注销、变更等审批、备案程序,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账号基本信息发生变更,要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完善,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所有政务新媒体必须确保2周(14天)内至少更新一次原创信息,坚决杜绝超期不更新。

  (四)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对本单位负责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1次全面梳理排查,重点检查办事指南关键要素是否齐全、信息是否与实际办事要求一致、办理材料格式要求是否明确、提供下载的样表是否规范。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整改。请上述被通报的3家单位于2022年11月1日前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