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
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乡镇(街道)承接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功能,现将《弥勒市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弥勒市乡镇(街道)承接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基本目录》《承接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乡镇(街道)赋权扩能工作
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基层职责权限法定化,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基本目录》所明确的承接事项,是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由乡镇(街道)行使的法定职权;《承接目录》是市级赋予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职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明责、赋权、扩能纳入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范畴,通盘考虑、统筹谋划。
二、认真做好赋权事项交接工作
涉及赋权的部门要认真做好业务指导,确保赋权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监管等环节依法下放到位。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主动承接赋权事项,实现无缝衔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涉及赋权的市级有关部门与各乡镇(街道)要在一个月内完成赋权事项移交工作。移交工作完成前,相关事项仍由各赋权单位办理。
三、确保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落地生效
涉及赋权的部门要对乡镇(街道)承接事项适时开展审批执法业务指导,推动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督促制定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现全链条监管,坚决防止放管脱节、一放了之。同时,要通过开展现场观摩、跟班学习、“传帮带”等形式,帮助乡镇(街道)熟悉事项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提高乡镇(街道)对下放权限的承接能力和办事效率。要与乡镇(街道)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主动掌握其承接事项的运行情况,积极解决承接事项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上级相关部门研究,确保乡镇(街道)接得住、用得好。
各乡镇(街道)要强化组织领导,对承接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要明确赋权事项的具体承接机构、人员及各环节要求,统筹规范基层执法队伍人员管理,切实提高承接能力,确保赋权事项精准承接、落实到位;要主动与司法部门对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实施赋权事项,按程序落实相关执法制度。
市司法局要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按照应考尽考的原则,扩大参加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范围,组织落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考试、申报综合行政执法证等工作;指导制定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建立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市政务服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乡镇(街道)承接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定期组织评估,确保乡镇(街道)承接的事项有效实施、科学合理,夯实基层治理效能。
附件:1.弥勒市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
2.弥勒市乡镇(街道)承接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