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弥勒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47),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市政务服务局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弥勒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市教育体育局主管,市教育体育局实施;将市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作出调整;对“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实施机关作出调整。
三、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对实施机关行使层级作出的调整,删去市公安局主管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增加“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弥勒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此前我市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弥勒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