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弥勒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告
(2023年更新)的通知
巡检司镇人民政府、西一镇人民政府、市应急局:
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制度的通知》(云应急〔2020〕30号)要求,为全面加强弥勒市尾矿库安全监管和包保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实际,弥勒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弥勒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告(2023年更新)》,现予以公告。请各相关单位和包保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安全监管和包保责任落实,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附件:弥勒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告(2023年更新)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