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157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山镇人民政府
文号
〔2023〕—6
发布日期
2023-01-20
信息名称
中共东山镇委员会 东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值班应急工作的通知

中共东山镇委员会  东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

值班应急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各值班人员:

  按照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值班应急工作的通知》、《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弥办通〔2022〕84号)要求,为做好“春节”放假期间值班应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

  2023年1月21日(星期六)至1月27日(星期五),共7天。

  二、值班地点和值班电话

  值班地点:党政办公室

  值班电话:0873-6351001

  三、相关要求

  (一)各村委会(社区)、各值班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弥办通〔2022〕84号)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镇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各村委会(社区)、各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等制度,严明值班工作纪律,规范值班工作流程,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驻镇,值班办公室必须有人坐班,坚决杜绝漏岗脱岗、擅离职守、非职工顶岗值班、节后未按时正常办公等情况。

  (三)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要熟悉并掌握《值班室工作五项基本要求》《红河州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标准》,各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做好相关信息上报工作,防止信息回流。各组值班人员,于每日17:00向值班领导报告当日值班工作情况。

  (四)各村委会(社区)、各值班人员务必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电话要随身携带,抽查电话要及时接听并给予答复,坚决杜绝电话无人接听现象。镇纪委将随机抽查值班人员值班值守情况。

  以上工作请按照相关工作规定全力完成,不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值班值守、接听电话、上报材料的值班人员,春节假期结束后,将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镇党政办值班室电话:0873-6351001。

 

 

 

中共东山镇委员会

东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