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439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太平街道办事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4
信息名称
太平街道大树社区必正黑小组人饮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太平街道大树社区必正黑小组人饮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研和【2024】第13号)

 

  本项目“太平街道大树社区必正黑小组人饮提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 为自筹,招标人为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现就太平街道大树社区必正黑小组人饮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太平街道大树社区必正黑小组; 

  建设规模:村内混凝土路面破除180m²,管沟土方开挖648m³, 村内引水管铺设共1500m,其中:PE管DN 180共1350m,DN 150镀锌钢管共150m;管沟土方回填,村内混凝土路面恢复。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投资(及招标控制价):289447.92元;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 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 13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3%的价格折扣。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以上价格折扣有两种及以上情形不重复计算),扣除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审价参与报价得分计算。

  3、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磋商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B证; 

  6、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至2022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若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磋商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3年1月1日后成立)提供情况说明;

  8、磋商申请人提供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3年1月1日后成立)提供情况说明); 

  9、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 

  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11、工程现场由各磋商申请单位自行勘察。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1、2024年01月31日—2024年02月05日,8:00—11:30时,14:0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三楼);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需磋商申请单位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的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磋商的权利;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三楼)。 

  七、发布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媒体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人 

  招标人: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地址:弥勒市 

  联系人:张有平 

  联系电话:1398736819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三楼 

  联系人:赵月 

  联系电话:13629673884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