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310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巡检司镇人民政府
文号
巡政发〔2022〕27号
发布日期
2022-05-13
信息名称
巡检司镇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的通知

  

  巡检司镇人民政府关于

  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顺应群众期盼,提高社保服务“质感”和“温度”,确保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组建巡检司镇“社保服务先锋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队  长:姜学亮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副队长:普光祥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汤  梅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段希丽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余  荣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  敏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肖海波  镇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巡检司社区民政协理员

  钱保华  巡检司社区金融协办员

  杨俊辉  拉里黑社区金融协办员

  汤家红  拉里黑社区民政协理员

  普光文  拖谷村金融协办员

  赵永生  拖谷村民政协理员

  徐顺忠  己白村金融协办员

  徐建云  己白村民政协理员

  余树生  龙树村金融协办员

  张红强  龙树村民政协理员

  施永平  钟山村金融协办员

  张永俊  钟山村民政协理员

  杨庆德  宣武村金融协办员

  杨继标  宣武村民政协理员

  高恩德  乌稠村金融协办员

  杨保华  乌稠村民政协理员

  普建一  德万村金融协办员

  李咏梅  德万村民政协理员

  赵泽东  乌崩村金融协办员

  张建忠  乌崩村民政协理员

  范克忠  高甸村金融协办员

  普正祥  高甸村民政协理员

  先锋队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保中心,由镇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余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镇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材料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

  巡检司镇“社保服务先锋队”实行片区包保负责制,具体如下:

  巡检司社区:李  敏(负责人)、肖海波、钱保华

  拉里黑社区:汤  梅(负责人)、杨俊辉、汤家红

  龙树村委会:段希丽(负责人)、余树生、张红强

  高甸村委会:普光祥(负责人)、范克忠、普正祥

  宣武村委会:余  荣(负责人)、杨庆德、杨继标

  乌稠村委会:余  荣(负责人)、高恩德、杨保华

  钟山村委会:普光祥(负责人)、施永平、张永俊

  己白村委会:姜学亮(负责人)、徐顺忠、徐建云

  拖谷村委会:姜学亮(负责人)、普光文、赵永生

  乌崩村委会:段希丽(负责人)、赵泽东、张建忠

  德万村委会:汤  梅(负责人)、普建一、李咏梅

  二、工作职责

  (一)深化服务理念,铸牢“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的服务意识。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服务活动:走出机关、走出窗口、走出柜台,走进社区、走进厂舍、走进家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坚持“上门服务、贴心服务、暖心服务、高效服务”,主动开展社保政策宣传、业务经办服务工作,把服务贯穿到社保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全领域、全过程、全链条。

  (二)突出工作重点,实施精准扩面计划。一是摸底数、建台账。围绕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六个一批”,积极开展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精准摸清参保扩面的目标对象,聚焦被征地农民、实现稳定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建立精准扩面服务台账,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服务工作,动员其早参保、参职保、不断保。二是实施“六个参考宣传动员”服务行动。向被征地农民宣传缴费补贴政策,动员引导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向城乡居民宣传解释政策,动员引导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动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参保;深入辖区企业,加大《社会保险法》宣传力度,让用人单位知晓违法成本,主动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帮助缴费困难群体落实政府代缴政策,并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聚焦群众需求,开展“适老化”关爱活动。针对老年人办事不方便的实际困难,组织实施“适老化”关爱活动。排查梳理、建立长期卧床、空巢、失能、残疾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等群体实名库,完善社保服务台账。通过社保服务先锋队上门服务,做好社保政策、办事流程、服务渠道等内容的宣传和指导,对特殊群体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卡办理、困难补贴发放等主动上门提供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铸牢“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的服务意识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的具体体现,各村(居)委会要依托社保服务先锋队平台和载体,不断加强社保政策和经办服务的宣传解释,做实做细做优社保经办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片区包保责任负责人要按工作内容和要求,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定期组织开展社保服务活动,社保服务先锋队每月都要组织开展活动,每名先锋队员每两月至少参加 1次社保服务活动,参加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服务活动的年底考核不合格。

  (三)加强信息上报。为及时掌握先锋队各片区活动开展情况,从5月份起,各片区包保责任负责人每月25日前将《巡检司镇“社保服务先锋队”服务情况统计表》(附件1)、《巡检司镇“社保服务先锋队”服务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活动照片报余荣汇总上报。

  联系人:余荣,联系电话:0873-3858506。

  

                             巡检司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