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404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弥政办发〔2020〕66号
发布日期
2020-11-01
信息名称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大抓电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弥勒市大抓电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弥勒市大抓电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弥勒市大抓电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为深入推进《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大抓电商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9〕107号)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促进全市电子商务更好更快发展,结合《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大抓电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33号)要求,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2022年,按照“电商集聚、服务集中、资源集约、功能集成”的原则,以弥勒工业园区冷链物流园建设为中心,建设集电商办公、技术服务、快递等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电商产业园。

  到2020年年底,全市网商规模突破150家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28%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有所突破。

  到2021年年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一步提质增效。全市网商规模突破250家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增长30%以上。

  到2022年年底,全市网商规模突破300家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增长40%以上。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公共服务,完善运行机制,为我市电子商务提质增效创造良好环境。

  突出特色、创新推进。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思路,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方向,积极探索电商发展新路径,创新“互联网+边境贸易”新模式,加快推动传统企业电商化转型升级,形成电子商务优势互补、协同发展、齐头并进的新局面。

  聚焦品牌、拓展渠道。围绕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聚焦绿色食品重点企业,发挥多平台、新业态、宽渠道作用,以数字化、智慧化、现代化驱动产业发展,扩大农产品、工业品上行规模。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电商发展新平台

  1.扩大“一部手机云品荟”覆盖应用。依托“一部手机云品荟”运营服务平台和分类分级差异化产品专区优势,积极组织辖区内农业企业、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大户等主体入驻平台,形成全市农产品全品类、差异化网上销售格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农科局、市供销合作社,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2.开展农产品网上开店行动。引导重点电商企业在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专营店、原产地产品店等,扩宽我市优质产品外销渠道。动员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化产业园等生产经营主体开设特色线上店铺,组织各类主体在直播平台开设账号拓宽销售渠道。(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农科局、市供销合作社,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3.深化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建立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建设一批农产品直采基地、人才孵化基地。重点与拼多多、淘宝、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合作,推进弥勒市场地直播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线上销售合作。(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农科局、市供销合作社,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二)创新电商新业态新模式

  4.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动员鼓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农贸市场、传统商贸企业、大型商超、连锁店等经营主体向电商化、平台化发展,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扩大交易种类和覆盖范围,形成集中采购、集中配送、按区域分发的电子商务模式。结合发展夜间经济,鼓励经营者以就地直播、中介直播等方式,推动夜间消费与电商融合发展。(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5.推广线上订购服务模式。引导传统餐饮企业积极研发线上产品,拓展线上销售,在网络生活平台开展半成品销售,推进餐饮、零售线上化。推动生鲜果蔬等开展“无接触配送”“社区团购+集中配送”“社区+无人售货柜”等模式,着力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为居民提供便捷、安全和优质的生活服务。(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6.打造数字生活创新模式。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大线上线下联动,积极搭建“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网上药店、网上家政”,通过自建电商平台、微信购物小程序、入驻第三方平台等建立互联网线上销售终端,打造电商便民服务体系。(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三)拓展电商营销渠道

  7.支持工业企业电商化。推动工业企业利用电商拓展市场,支持规模以上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或应用第三方平台,基于互联网开展线上购销、客户管理和创新服务等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个性化需求,发展“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8.支持旅游行业电商化。充分运用弥勒“健康生活目的地”城市名片,结合弥勒旅游资源,以弥勒建立的旅游环线为切入点,鼓励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餐饮娱乐等企业与旅游类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合作,开展景区门票、住宿、餐饮、交通、旅游线路的在线预订。在4个特色小镇(太平湖、东风韵、可邑小镇、红河水乡)设立弥勒电商产品展示专区,推动旅游景区与商贸流通、物流快递、生活服务企业合作,提高线上和线下各项服务的协同能力,带动我市农产品、民俗工艺品等特色产品销售和餐饮、娱乐服务消费,促进旅游综合效益持续增长。(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9.支持消费扶贫电商化。鼓励各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优先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动员民营企业、行业协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以“一部手机云品荟”扶贫专区为切入点,将购买农产品纳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致富。(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农科局、市扶贫办、市供销合作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10.支持农商互联电商化。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深入、精准对接,不断提高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长期稳定农产品流通模式在农产品流通中的比重,打造上联生产、下联消费,利益紧密联结、产销密切衔接、长期稳定的新型农商关系,构建符合农产品流通需求的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农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四)优化电商公共服务

  11.优化升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电商园区公共服务体系,突出专业化公共服务属性,强化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业务联动。鼓励整合邮政、商贸流通、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供销等资源,建设“多站合一、服务同网”的集电子商务公共仓储设施、快递物流处理场地为一体的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农科局、市供销合作社,中国邮政弥勒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12.持续开展电商人才培育。对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电商企业中层以上高管、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人员、农特产品经营者、农业带头人、种养殖大户、返乡农民工、贫困户等开展运营营销、短视频、网红直播、客服、美工等电子商务实践操作培训,针对有需求的商家开展增值服务培训,培养一批网络销售实用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13.推进农村电商数字化。在全市推广电子商务进农村智慧应用APP,建立市级电商大数据采集机制,实时掌握市、乡、村三级服务点的运营情况和农产品上行监测数据,通过电商大数据科学分析本地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和农产品网上市场占有率,帮助电商企业调整营销策略,帮助当地农业生产者实现农产品精准生产和营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五)补齐城乡物流短板

  14.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统筹冷链与仓储资源,发展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等多种形式的集约化配送,推进市级物流集散中心及公共仓建设,引导县域货物资源共享仓储设施,大力推广“统仓共配”模式。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物流资源与电商、快递等物流服务网络和仓储设施共享衔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降低农产品上行成本。(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合作社,中国邮政弥勒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15.实施冷链设施补短板工程。积极向上级申报争取冷链物流设施项目补助资金,支持产地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主体改造或新建冷藏速冻、贮藏保鲜、分拣清洗、加工包装等冷链物流设施。鼓励各乡镇结合实际,在城乡关键物流节点、农产品区域性集散地及配送基地,建设集加工、质检、分级、包装、冷储、冷运等为一体的冷链物流集配中心。鼓励开展农产品移动式冷库租赁服务,购买移动式冷库,补齐最先一公里冷链短板。(市发展改革局、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产业发展集团、市农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供销合作社,中国邮政弥勒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16.提高物流信息化建设水平。支持平台型企业整合产品、冷库、冷藏保温车辆等资源,搭建集仓储、车辆、信息、支付等于一体的智慧物流共享服务系统,实现仓储智能化管理、物流信息采集和跟踪、在途货物可视化和可追溯、物流运费在线支付结算等功能。鼓励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全程监控平台,加强传感器、射频识别、温控标签及实时监控等技术运用,减少“断链”风险。(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邮政弥勒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六)强化特色品牌培育

  17.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加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力度,提高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比重和认证农产品公信力。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优质特色农产品田间管理、采后处理、分等分级、包装储运、信息采集等环节标准制订,积极贯彻落实生产经营环节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市农科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18.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支持追溯农产品上线电商平台。积极采取共享共用共推等方式,合力培育一批弥勒特色产品品牌,以品牌化引领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着力提高产品辨识度、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产品网络消费市场竞争力。(市农科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19.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品牌推介。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展示和推介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服务和品牌价值。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各类会展、线下体验店等多种方式,运用新媒体平台资源,依托“一部手机云品荟”平台和各类商品展销会,广泛宣传推介弥勒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农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供销合作社、市政府新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七)加快发展跨境电商

  20.推广跨境电商销售。推进“互联网+外贸”,引导传统制造业、外贸企业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支持市内各类电商企业开发境外销售产品,逐步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21.鼓励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引导企业线上推广、线下交易,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和跨境电商市场营销体系,降低交易成本,拓宽边境贸易渠道,扩大边境贸易规模。坚持包容审慎,支持建设电商平台,推动新业态、新模式与边境贸易有效融合。(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税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抓电商工作,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新业态工作机制,认真分析市域经济发展现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产品上行遇到的困难问题,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渠道,全力提升社会消费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激发发展潜能

  充分争取和利用国家、省、州在财政、招商引资、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全力支持全市电商产业发展。探索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促进市域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三)完善激励机制,发挥引领作用

  市级将大抓电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大抓电商工作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市级有关部门会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对综合考评排名靠前、工作成效显著、业态模式创新的乡镇和经营主体给予适当激励。

  (四)健全统计体系,强化数据监测

  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工作的目标、方法和途径,逐步构建大数据监测、典型企业调查、部门数据共享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全面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