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404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弥政发〔2018〕59号
发布日期
2018-05-29
信息名称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规定,《弥勒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编制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弥勒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地质环境特征和地质灾害现状,特编制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分布现状

  弥勒市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四种类型,主要分布于山区丘陵。通过汛前巡查排查,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93个(其中:滑坡57处,岩石崩塌7处,地面塌陷6处,泥石流23处),共涉及12个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93个村(居)民小组,灾害规模均为小型。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一)弥阳镇境内(11个)

  1.地面塌陷(4个):雨舍村委会脚落沼小组、小芹田新寨小组、雨舍中山豆棚小组,铺田社区拖白小组;

  2.滑坡(7个):雨舍村委会新松棵小组、小松棵小组、雨舍芹田老寨、下山豆棚小组、小冲冲小组,瓦草村委会小茂租小组,禄丰社区牛莫勒小组。

  (二)新哨镇境内(8个)

  1.滑坡(7个):新哨社区新哨二组,猴街社区梅子哨小组,夸竹社区西梭白小组,新发小以则小组,里方社区里方一组,清河村委会者左小组、棕白小组;

  2.泥石流(1个):布龙村委会白石岩小组。

  (三)竹园镇境内(3个)

  泥石流(3个):绿水村委会下法门小组,那庵村委会阿阳小组、大法车小组。

  (四)朋普镇境内(8个)

  1.滑坡(1个):可乐村委会石板沟小组;

  2. 崩塌、泥石流(7个):小寨村委会小寨一组、二组、三组,庄田村委会龙潭一组、二组、三组、攀枝花小组。

  (五)虹溪镇境内(7个)

  滑坡(7个):新桥村委会大冲小组、跌龙小组、跌水头小组,白云村委会则沛小组、旧寨子小组、矣那沼小组,啥咩村委会啥咩一组小组。

  (六)巡检司镇境内(8个)

  1.滑坡(7个):己白村委会克田小组、平坝小组、塘子田小组,钟山村委会大寨小组、半坡小组、上沟心小组,龙树村委会龙树脚小组;

  2.崩塌(1个):高甸村委会长冲小组。

  (七)东山镇境内(14个)

  1.滑坡(7个):舍木村委会小补坎小组、水井小组、花椒冲小组,安产村委会加租小组,龙细村委会小茨箐小组,铺龙村委会钱家寨小组、施家寨小组;

  2.崩塌(3个):旧城村委会落格小组,安产村委会小城子小组、面房小组;

  3.泥石流(4个):洛那村委会水头村小组,旧城村委会小新寨小组,铺龙村委会铺龙小组、一零班小组。

  (八)西一镇境内(1个)

  滑坡(1个):大云村委会蝙蝠洞小组。

  (九)西二镇境内(8个)

  1.崩塌(2个):路龙村委会路歧小组、白石岩小组;

  2.滑坡(6个):路龙村委会路丫小组、革甸龙小组,大冲村委会山田小组、红椿树小组,西洱村委会小龙潭小组,四道水村委会法岗小组。

  (十)西三镇境内(3个)

  1.滑坡(2个):花口村委会山金村小组,戈西村委会新华一组;

  2.地面塌陷(1个):者衣村委会者衣小组。

  (十一)五山乡境内(5个)

  1.地面塌陷(1个):觅利村委会觅利小组;

  2.滑坡(4个):觅利村委会冲子小组,则居村委会则居小组、老寨小组,牛平村委会秧草凹小组。

  (十二)江边乡境内(12个)

  1.滑坡(4个):干田村委会干田小组、阿保租小组,小倮份村委会新寨小组,江边村委会小中寨小组;

  2.泥石流(8个):小倮份村委会么哈底小组、易它得小组(含白沙沟小组),宁就村委会山就小组,挨村村委会雨腊小组、挨村小组、江西寨小组、普舍小组,江边村委会落红沟小组。

  (十三)东风农场管理局境内(5个)

  滑坡(5个):普龙社区第二居民小组、第五居民小组,小平地社区第三居民小组,鸡街铺社区第五居民小组、鸡街铺社区四居民小组。

  二、地质灾害防治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 2018年汛期降水趋势为:

  一是预计今年是一个热量条件好,降水稍偏丰的年景。二是全年降水正常至稍偏多。预计2018年降水总量为正常略多。三是全年气温正常至稍偏高。预计2018年年平均气温全市大部分地区正常至略高,大部分地区偏高0.2~0.8℃。四是雨季开始期正常至稍偏早。预计我市雨季开始期为正常至稍偏早,将在5月上旬至中旬开始。五是汛期降水为正常略偏多。预计2018年汛期(5~10月)降水总量为正常略多(900~1000毫米),比2017年汛期稍少,其中主汛期(6~8月)雨量总体为正常至偏多。由于近年来气候变暖,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因此,汛期降水分布不均匀,单点性大雨暴雨较突出,局部地区洪涝及地质灾害可能较常年略偏重。六是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预计本年度雨季将在10月上旬结束,为正常年份。10月份大部分地区将有7天左右的连阴雨天气。

  (二)人为致灾因素变化

  目前,全市各项建设项目加速展开,城镇化建设推进迅速,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明显增加,边坡、弃土场失稳现象相应增多;矿山分布点多面广,矿山开发利用存在许多不科学、不规范的行为,矿区采空区、采砂场、采石场地质灾害日益突出;公路、铁路建设的削坡、弃土导致原来较稳定的边坡失稳、破坏,易引发地质灾害;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工程的筑坝蓄水,将改变项目区及周边地层岩体和土块的应力和水含量,易诱发或加剧该地区的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时段

  5月1日至10月31日是降雨集中天气,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全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树立防大灾意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尤其是降水情况,针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力争今年汛期不发生大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也要成立相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实际,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联动机制,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和有关责任单位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和义务;发展改革、水利、林业、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旅游、铁路、电力、气象、地震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坚持“行业管理”原则,组织指导本行业有关单位和项目业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防灾减灾工作,加强行业内工程施工、生产经营的组织管理,有效减少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各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落实分级、分部门领导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具体领导责任,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地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领导有力、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进一步完善市、镇(乡)、村、点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每一处地质灾害点必须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提升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更换和明确责任人及监测员,并告知责任人和监测员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履行的职责。

  进一步加强乡村干部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监测员队伍建设,确保全市93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和重点巡查区逐一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并在标示牌上公开;要及时把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发到监测员手中,提高其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加强群测群防员专业技能培训;要认真按照《弥勒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强监测员管理,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系统作用。乡镇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要与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监测员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三)抓紧抓好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

  要加大对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力度,开展好搬迁避让工作。对已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根据“加大治理力度,逐年减少隐患”的原则开展治理。对稳定性差、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组织勘查治理;对于适宜治理的地灾隐患点,在加强市、镇(乡)统筹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要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查设计与治理任务;要加强对治理工程的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强化对工程治理资料收集、建档归档工作,涉及治理项目乡镇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资料整理上报工作。因公路建设和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四)以问题为导向,做好汛期隐患排查工作

  认真组织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现状及发展变化趋势。各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要在对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的同时,重点对集镇、学校、村庄等人员密集区和新建、已建的各种基础设施项目、矿山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开挖边坡和弃土弃渣情况及影响范围要全面调查清楚。山区乡镇要高度重视处于斜坡、沟口的居民点、学校、工棚或村寨的防灾避险工作。

  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指定专人对地质灾害点严密监测,对隐患点一定范围内的地质变异进行汇录,发现险情及时到现场调查,采取防治措施,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对每年列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隐患点,务必于汛前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位,让防灾责任单位明确灾害发生时各自责任,受到威胁的群众明确灾害发生时的撤离路线,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灾损失。

  (五)强化灾害监测预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重点完善地质灾害隐患区、危险区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着力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把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巡查排查,进一步完善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联合预警预报网络,形成信息互享互通的有效工作机制,利用网络、手机等手段发布重大天气预警信息,让防灾一线负责人及监测人员第一时间了解雨情信息,及时发出预警。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应急调查等各项防灾制度,加强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避让成功率,完善应急保障措施,建立快速高效的救灾指挥体系和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六)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

  目前,我市工程建设活动增多,发展改革、水利、林业、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旅游、铁路、电力、气象、地震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一项重要的前置工作,必须做到未经评估的项目不予立项。坚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的“三同时”制度,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验收投入使用。

  (七)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国土、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审计、扶贫、地震、气象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密切配合,确保资金整合到位、政策支持到位、审计监督到位、力量协同到位。要建立国土、气象、水务等部门联席会商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督办督查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各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各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群测群防”的良好工作格局,以强大的工作合力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八)深入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要继续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点、隐患点的基本情况,适时设立新的群测群防系统。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防治责任落实、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社会化服务提供基础。

  (九)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积极开展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宣传培训活动,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科普宣传和防灾、减灾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各级防灾责任人和人民群众防灾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灾、识灾、避灾能力,发挥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主观能动性,因地治灾,主动防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涉灾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及具体监测责任人)的培训工作,保证汛期防灾工作顺利开展。明确涉灾新闻报道原则,高度重视社会舆情,严格新闻报道纪律,科学引导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及时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舆论环境。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