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404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文号
弥教体联〔2020〕3号
发布日期
2020-03-20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弥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师生发热情况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弥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师生发热情况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弥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师生发热情况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弥勒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弥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师生发热情况处置工作方案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0〕27号)要求,为做好弥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师生发热情况处置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避免发生传染病疫情,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条例(2005)》等法律法规,参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附件10)、《云南省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弥教体发〔2020〕6号)等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市级教育体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处置校园师生发热情况。

  三、处置工作流程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实行首检责任制,即校内任何师生员工发现发热病情,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及时将发热病人送入校隔离观察室。学生发现先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再上报学校。

  (二)乡镇学校(含弥勒二中、弥勒三中、滇南武校。乡镇完小学校和幼儿园先上报中心学校)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时联系乡镇(社区)卫生院,并及时送医。

  (三)城区市直属学校、中职学校、民办中小学等学校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同时以就近为原则及时送弥勒第一医院或市中医医院或市妇幼保健院就医。

  (四)有关学校(幼儿园)组织对发热人员相关教室、宿舍、办公室及时进行消毒,对发热人员接触的校内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同时,对发热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作进一步排查和核实。

  四、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一)信息报送内容

  1.师生发热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情况;

  2.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发热情况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二)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现或接到发现师生发热情况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教育体育部门和医疗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各学校(幼儿园)应在师生发热情况发现后立即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幼儿园同时报主管的乡镇中心校,上报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准确、详实、有效,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误报、缓报。

  3.续报。要持续报告事件发展变化及转归情况,便于上级及时掌握事件动态。

  五、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弥勒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教育防控组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师生发热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各乡镇中心校和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上下联动,密切联系,形成校园师生发热应急处置与防控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一旦发现情况,快速反应,形成合力,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和防控维稳工作。其中,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师生发热情况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预防为主,外堵内防。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提高教育系统对校园师生发热情况的重视程度,争取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的支持,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对准备。密切监控辖区内重点发热师生健康状况,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发热类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全力将发热类传染病疫情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扩散蔓延,造成学校(幼儿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三)加强宣教,多方参与。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包括新冠肺炎在内的发热类传染病宣传和普及防控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家长的防控意识和能力,多方动员,共同参与,合力防控,共同提高发热类传染病的防治能力与应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