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6 字体:[]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弥勒市发展改革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安排专人认真对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报告内容、报告方式及时间、工作要求等要求,从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全面梳理市发展改革局2021年政府公开工作情况,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发展改革局多措并举,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把握工作原则,按时按质公开。我局严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公开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和本级行政文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严格落实“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每项政务信息公开皆填写《弥勒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科室长初审,报请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呈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通过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通过保密审查后信息才可以发布。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为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完善工作流程和制度,制定了《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为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我局紧扣工作实际,按照省、州和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六稳”、“六保”、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答复、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等中心工作、社会关切和涉及到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不断深化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提升公开实效,营造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发布长效机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规范工作内容,多种方式公开。弥勒市发改局公开平台载体只有市人民政府网站,没有开设政务新媒体。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市发展改革局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弥勒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对照我局牵头责任,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其中:“财政信息公开”栏目1条;“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栏目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11条;“市级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市发改局”信息共27条;“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栏目4条(人大代表建议2条、政协提案2条);“优化营商环境”栏目2条;“政策解读”栏目2条。2021年12月30日,我局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梳理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情况,及时上报《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和《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事项公开内容统计表》,并按《2021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责任分工清单》考核要求,及时梳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相关材料,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云南省弥勒西风电场项目)信息公开,同时配合市级其他部门完成涉及我局配合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上级文件学习力度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7〕153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弥政办发〔2018〕98号)等上级和本级政策文件学习力度不够,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力度不够。

  二是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操作流程不熟练,工作人员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工作推进中与科室、二级部门的主动对接不够,缺乏整体推进政务公开意识。

  三是工作服务意识缺乏。政务公开工作中缺乏服务意识,主动服务群众力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和企业对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缺乏知晓率,我局政务公开信息群众浏览量有限。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上级文件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员工学习主动性意识培养,加强上级和本级政策文件学习力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思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主动落实公开信息发布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

  二是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及时参加市级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和业务流程的熟练度。2021年多次与市能源局进行对接,推进能源领域政务工作,下一步,我局提升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不断提高统筹协调的能力,积极与科室、二级部门(市能源局、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进行工作主动对接,提升整体推进政务公开意识。

  三是提升工作服务意识。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工作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做好职责内的工作,同时强化群众服务意识。2021年我局主动拓展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50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1条主动通过红河日报进行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将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经济信息主动发布,确保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报告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hml.gov.cn/)上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2-49室,邮编:652399,电话:0873-6128249,电子邮箱:mlxfgj@126.com。)

  (二)2021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