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作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弥勒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弥勒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税务局、中共弥勒市委和弥勒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

  弥勒市税务局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作为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及时发布相关税收政策文件、税收宣传视频、图片及相关税收资讯。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其中,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红河州税务局频道县局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信息5条,及时更新机构职能和领导简介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8条,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信息35条,在弥勒头条APP公开信息78条,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公告板公开信息16条。在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疏漏问题均已在时限内完成整改。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弥勒市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员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及时传达工作要求、发布信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做到“凡发布必审核”,提醒、督促、检查信息公开情况。完善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管理,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弥勒市税务局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作为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对税收工作的关切。充分利用现有的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告栏、政策宣传栏等,及时发布最新的税收法规政策、征管流程、办税指南、通知公告等信息,为纳税人、缴费人随时查询相关信息提供便捷服务。深入开展2022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结合减税降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送税法进学校税收宣传,宣传最新政策,开展个性化咨询。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弥勒市税务局组织政务公开网络培训,从政务公开工作的细节入手,提高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和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计划,并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检查考核,以绩效管理促信息公开,以监督检查促责任落实,强化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弥勒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绩效指标较为粗放,可操作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不够丰富;三是在优化工作流程机制、提升工作效率上还有较大空间。

  弥勒市税务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在绩效考核中细化“政务公开”专项指标,压实各部门政务公开责任。组织培训业务部门政务公开联络员,提高公开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丰富公开内容,以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纳税人公开各项税收法规政策,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完善公开工作机制。畅通与群众之间的公开、互动、服务链条,积极利用线上线下渠道,丰富各类政务公开渠道载体,聚焦政务公开的热点、焦点、难点,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费用情况

  2022年,弥勒市税务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二)《2022年云南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方案》工作落实情况

  1.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弥勒市税务局通过“弥勒热线”电台节目的电波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进行有关涉税事项的沟通交流;开展“街头巷尾话税收”税惠春风主题骑行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税收优惠政策辅导等活动;利用弥勒市公共汽车线路车载广告、灯杆式电子广告屏、政务服务大厅和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广告投放渠道,投放税费政策的内容及解读;组织税收宣传小分队走进学校,校税携手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讲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纳,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内容。

  2.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2022年,弥勒市税务局未制定发布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未草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或由本单位制定发布的政策解读文件。

  3.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弥勒市税务局无独立运行的外网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含移动客户端)。弥勒市税务局严格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有关内容。定期在政府网站开设的“专题专栏”公开有关信息,转发国家和云南省推荐转发的政策措施解读。

  4.强化工作指导监督。2022年,弥勒市税务局收到人民网网友留言1条,收到总局局长信箱来信1条,以上2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回复当事人。认真办理12345热线转办事项,2022年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均在时限落实,按期办结率100%。2022年,弥勒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按照未被省、州、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