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基层政务公开 > 三大领域 > 税收管理 > 职能职责 > 服务公开 > 人事信息
弥勒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高丽琼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 2017-11-08
来源: 弥勒市国税局
作者:弥勒市国税局
浏览次数:

  弥勒国税任〔2017〕4号

各科室、分局、稽查局:

  经中共弥勒市国家税务局党组研究决定,高丽琼同志任监察室主任职务,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请于2017年11月10日前做好手续交接到职工作,请相关部门做好安排。

  (此件公开发布)

   弥勒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