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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财政局转发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弥勒市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日期: 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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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财政局转发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

红财非税发〔2022〕6号

  

各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财政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