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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主体倍增工作有序推进

文章来源: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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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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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按照州、市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谋划,狠抓落实,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一、制定培育计划,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弥勒市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到2025年,培育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达50家;全市4A级及以上景区达到6个;建成运营达到五星级标准的高品质酒店3个;建成运营半山酒店 8个(其中最美半山酒店2个);建设等级旅游民宿4家;培育新兴文旅企业7家(其中,2021-2023年各1家;2024-2025年各2家);特色小微涉旅企业121家(年均培育30家)。

  二、狠抓任务落实,工作有序推进

  积极扶持奖补,助文旅企业纾困解难。用好用活中央和省州纾困政策,持续帮助旅游企业纾困解难,助行业“回血”,为推进旅游业复苏回暖助力。一是指导企业申报并兑现2021年东风韵“名家名人园”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云南百思勤置业有限公司疫情期间补助资金、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资金、中高端住宿企业奖补资金等1155.01万元,其中,补助各景区景点824.08万元、乐途旅行社0.93万元、酒店330万元。执行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100%退还政策,2020年至今退还全市旅行社质保金共计100万元。二是积极开展旅行社和文化演艺企业奖补申报工作。指导我市符合条件的4家旅行社、1家文化演艺企业积极开展纾困帮扶项目申报。

  三、培育成效明显,激发市场活力

  今年完成培育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36家(文化1家、住宿16家、餐饮19家),特色小微涉旅企业45家(住宿16家、餐饮19家、旅行社10家)。全市共有景区景点8个,其中4A级景区5个(湖泉生态园、可邑小镇、太平湖森林小镇、锦屏山风景区、东风韵景区)、3A级景区1个(红河水乡)、2A级景区1个(白龙洞)、非A景区1个(云南红酒庄);推荐并指导9家民宿完成丙级旅游民宿申报工作,州级评定组已进行初评,推荐4家上报省文旅厅,结果待反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