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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县乡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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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弥勒市县乡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州、市要求,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做好权责清单梳理,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努力建设责任型、法治型、服务型政府。

  二、及时更新取消、承接、下放或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凡未列入《目录》的事项,不得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其他名义变相实施审批。

  三、根据《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规定,《目录》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动态调整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重大关键领域改革需要,涉及增加、取消、下放、调整事项的请及时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核。

  四、《弥勒市县乡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向社会公布后,原公布的《弥勒市县、乡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版)》不再实施。

  附件:弥勒市县乡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