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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十八)

文章来源: 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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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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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10时,云南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以下简称“省边督边改组”)向红河州转办第十八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5件,涉及个旧市1件、弥勒市1件、建水县2件、绿春县1件,其他县(市)当日未收到举报件。红河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省边督边改组转办我州的第十八批5件转办件全部转相关县(市)进行办理。

  截至4月25日,省边督边改组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十八批71件,涉及县(市)12个;州级有关部门1件,个旧市14件,建水县13件,蒙自市10件,弥勒市9件,泸西县6件,石屏县5件,开远市4件,元阳县3件,红河县、屏边县各2件,金平县、绿春县各1件;其他县(市)尚未收到举报件。

  红河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省边督边改组转办我州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

  广大读者可登录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h.gov.cn/fljxzthz/zysthbdu/)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各县市及州级部门转办统计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