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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2YN202104180063号件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作者: 弥勒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发布日期: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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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D2YN202104180063号转办件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弥勒市小石山工业园区内生物谷药业有限公司每晚9点后不定时排放废气,臭味严重扰民;每晚12时排放蒸汽,噪声扰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基本属实。 

  三、工作内容、目标、时限及措施 

  整改内容:关于“小石山工业园区内生物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臭味明显。”的问题。 

  整改目标:臭气排放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尽最大可能降低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0日前 

  整改措施:相关部门要督促云南弥勒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生物谷药业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污水构筑物加盖密封,对臭气进行收集,新建一套“洗涤+生物滤池”生物除臭优化组合废气处理装置,全面消除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影响,确保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 

  四、整改情况 

  一是共计投入整改资金450万元,12月20日对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加盖密封,已完成密闭工作。二是新建“洗涤+生物滤池”生物除臭优化组合废气处理装置设备于12月13日已到厂,现已安装完毕,正在进行单体设备调试,12月30日确保正常运行。三已完成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举报案件的检查督查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举报问题不反弹。 

  二是各部门团结协作,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监管。 

                       

  弥勒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