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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2YN202104100042号件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作者: 弥勒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发布日期: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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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D2YN202104100042号转办件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弥勒市弥勒大道上行驶的大型货车产生交通噪声,汽车尾气污染环境。” 

  二、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 

  三、工作内容、目标、时限及措施 

  整改内容:关于“弥勒市弥勒大道上行驶的大型货车噪音、尾气扰民”的问题。 

  整改目标:加强对运营车辆的管控,淘汰老旧货车;加强交通管制,增加限速禁鸣标志;持续推进绕城快速干道项目建设进度。尽量降低汽车噪音、尾气对弥勒大道沿线居民的影响。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科学布局交通禁令标志,教育引导驾驶员文明驾驶,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扰民情况发生;二是加强对营运货车的管理及淘汰整治;三是持续推进绕城快速干道项目建设进度。 

  四、整改情况 

  一是已加强交通执法,科学布局交通禁令标志,教育引导驾驶员文明驾驶;二是弥勒市交通运输局已严格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弥勒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政发[2019]18号)工作部署,持续推进老旧汽车淘汰报废,并组织全市新申请的货运公司签订《拟购置运输车辆承诺书》;三是已完成弥勒市绕城快速干道项目路线方案编制,争取项目下段牛莫勒至徐家寨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省发改委批复,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初稿。已开展自查自验,完成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举报案件的检查督查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举报问题不反弹。 

  二是各部门团结协作,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监管。 

                       

  弥勒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