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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召开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

文章来源: 弥勒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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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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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上午,全州“一县市一试点”工作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结束后,弥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交安委主任、市公安局局长胡永彬主持召开弥勒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对贯彻落实全州会议精神及《云南省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六条措施任务清单》,全面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市公安局朱正陆副局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交警大队大中队领导在市局会场参会,各乡镇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等在乡镇分会场参会。

  会议强调:各部门、各乡镇要迅速传达贯彻落实全州会议精神及黄副州长部署要求,积极借鉴其他县市和新哨镇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本乡镇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4月1日起全面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全量起底排查农村地区“五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深入推进农村地区“人、车、路、企”隐患排治和“管、宣”工作,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全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会议要求: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构建“市、镇、村、组”四级组织,压实责任,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要进一步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综治考评、乡村振兴和政府督查重要内容一体化推进。三要扛牢责任,对照任务清单,按照“三化”工作法,对照《云南省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六条措施任务清单》,全力抓实六条措施任务清单。四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共治,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与春季行动、“减量控大”等专项行动进行统筹融合,一体化推进。五要加强农村地区科技管控建设运用、劝导服务站点建设、无牌无证车辆整治、严重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宣教工作、执勤执法规范和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