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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司法所“五个维度”扎实开展“普法强基”专项行动

文章来源: 弥勒市司法局
作者: 杨菊
发布日期: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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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开展“八五”普法,东山司法所结合“三话六学”学法律实践活动,采取“五步法”搭建干群“连心桥”,扎实开展“普法强基”专项行动。

  群众自愿提问题。东山司法所把“普法强基”专项行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党员一句话承诺”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好调解员的作用,整合调解员中的党员,通过“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形式,设置党支部服务岗、村(社区)服务岗、村(社区)监督岗,定岗定责,横到边、纵到底,实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的服务网格。同时结合乡村振兴包村工作,建立包村干部包片、调解员中的党支部书及、小组长包组、调解员中的党员包户的机制,延伸干部联系群众“触角”,确保群众遇到疑难法律问题、急难纠纷,第一时间由包片干部组织调解委员会委员及调解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十联户内集意见。充分运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模式,按照“自然边界、就近集中、联防守望”等原则组建“十联户”,每个“十联户”设置一名联户长,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把政治素质硬、业务水平精、群众基础好和工作能力强的调解员或“法律明白人”推荐联系“十联户”,确保每个“十联户”都有一名调解员或“法律明白人”联系,及时帮助解决“十联户”内群众法律需求,充分发挥“十联户”内党员、“五老”人员、致富带头人作用,对于联户内能自行解决的纠纷,由联系调解员或“法律明白人”组织联户长、联户共同解决,对于联户内不能解决的纠纷,由调解员或“法律明白人”组织联户长、联户集体商议,形成调解意见建议后反馈村(社区)调委会帮助解决。

  村民小组商难题。积极推广“三重一大”制度。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商议制”,针对涉及公共事务、基础设施建设、关乎群众自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低保、五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法律明白人”及村(居)法律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共同探讨、研究、出谋划策,给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达成解决问题的一致意见,并通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村民小组会议等形式组织群众共同商议,集民智办民事,形成“大事大家议,难题一起解”的良好局面。

  司法所主动征民意。我所紧紧围绕“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解民忧”的总体目标,下基层“接地气”,用好“一线”工作方法,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激发出来的信念信心和热情激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办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我所积极摆脱人少事多的困境,整合现有资源,联合村(社区)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进村入户开展调研,下沉到群众家中、田间地块、广场院坝,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热点、难点、痛点问题,主动征求群众对法治宣传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民意,倾听群众意见,争取群众支持,切实做到解难题、办实事,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纠纷,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互评互比强担当。东山镇出台《东山镇社会矛盾纠纷及其他社会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奖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在村(社区)调委会之间、“十联户”之间、网格之间、村小组之间开展互评互比,通过一事一议、联户评价、综合评价、群众评价的形式,结合“十联户”作用发挥情况、调委会主任及网格组长履职情况、村小组作用发挥情况、群众法律咨询解答情况、矛盾纠纷化解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等内容开展评比,评选出优秀调委会主任、优秀网格组长、优秀调解员进行表扬,矛盾纠纷“双补”形式进行正向激励,对评比名次靠后的进行通报,通过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为民办实事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