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弥勒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 公共服务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弥勒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弥勒市安监局
作者: 弥勒市安监局
发布日期: 2018/06/26
浏览次数:

  弥安发〔2018〕14号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8年弥勒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扎实有效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安〔2018〕12号)精神,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弥勒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弥勒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安〔2018〕12号)要求,结合弥勒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30日,在全市范围同时开展,部分活动开展至12月底。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2018年5月31日,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就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发表电视动员讲话,正式拉开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帷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讲话,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内容,各级领导、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国有企业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安委会组织宣讲团到各乡镇开展巡回宣讲(市级宣讲一场)。

  (三)开展“6·13”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上午,市安委办与弥阳镇人民政府共同在弥阳镇拖白路人和商贸城门口设立主会场,举办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届时,安监、煤管、公安交警、公安消防、住建、交通运输、工商信、市场监管、气象、农科、教育、电力等部门和单位设置咨询台,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集中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知识,举办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事故案例、事故预防、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知识图片展览,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认真组织好“6·13”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知识,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救援、职业健康、安全常识、防护用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发放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教挂图、画册、宣传页等资料。

  (四)开展新闻宣传和专家宣讲活动。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和形势任务、政策措施。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开展在线访谈、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举办专家访谈,深入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等,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市安委办将在6月上旬举办安全生产月新闻发布会。积极组织参加省安监局和省委宣传部共同举办“安全宣传精品”评选活动,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要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自救和互救能力。市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政企联动应急演练。

  (六)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集中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要加强安全文化公园、基地、场馆等安全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要积极制作事故警示片、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并在学校、影院等公共场所播放,与主流媒体共同策划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重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委办将在弥勒市微信公众号平台和弥勒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七)积极参加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在政府网站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推广展示,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积极组织参加省安监局开展的“安全生产知识七进网络大赛”,组织动员全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答题竞赛,推进安全生产知识传播。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八)开展安全责任主题活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乡镇集中报道各乡镇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和曝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先进经验和反面典型。积极配合省安委办做好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主题的对市党政领导话安全访谈活动,重点对市党政领导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和在线访谈活动,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安全意识,推进安全发展。

  (九)开展科技强安主题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各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全市安全生产“1+3+5”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指导推动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按照省安委办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范减灾能力”科技周咨询日活动。

  (十)开展依法治安和专项整治主题活动。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对全市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结合“1+7”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深入行业领域和企业生产一线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监管执法。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要结合汛期、夏季安全生产特点,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色冶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城市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四个意识”。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务求落到实处,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市级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名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市委宣传部1名副部长为副组长,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1名副职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负责日常活动组织协调及市级咨询日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分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迅速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动员,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要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制定活动督导、考核、奖惩措施、相关制度,强化考核指导,层层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安委办将对乡镇、部门、部分企业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并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各乡镇安监站也要加强对乡镇、部门、企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并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四)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统一行动,集中组织做好各项活动,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实现点面结合,主题突出,形成良好的宣传阵势,在全社会营造“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宣传报道,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部门要与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统筹协调各级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把握好时、度、效,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和经验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周至少报送1次活动开展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请于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联络员,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11∶00前报送本周内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报送材料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

  联系人:李佳霖,电子邮件:1531618655@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4、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