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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 弥勒市五山乡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日期: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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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6501000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乡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展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加强乡党委、政府班子自身建设,抓好基层党建和村级政权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领导。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五山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锲而不舍、埋头实干,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重项目谋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完成水利设施项目、道路硬化项目、已脱贫村村集体发展、则居农贸市场建设、发果哨防渗工程项目建设。坚持抓项目补短板、强基础惠民生,五山乡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道路设施成效明显。投资69亿元的弥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弥勒片区),融入滇中经济环线的交通新格局正在形成。弥勒市自来水公司管网延伸工程(五山片区)项目获批实施,支撑五山发展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兴产业谋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以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培育品质优良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石洞山风电场实现并网发电后税收全额上缴,弥勒西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落实打造绿色能源牌要求初见成效。抓巩固谋发展,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一平台、三机制”专项行动。护生态谋发展,美丽五山建设持续推进,环境改善成效显著。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统领,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管控。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和南盘江流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保民生谋发展,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提升。认真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全人群新冠肺炎疫苗防疫工作。强治理谋发展,社会生活和谐稳定。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五山乡财政所

  2.五山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五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五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五山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五山乡应急服务中心

  7.五山乡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弥勒市五山乡人民政府

  2.五山乡财政所

  3.五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五山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五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五山乡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

  7.五山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五山乡应急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9,299,741.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99,741.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004,853.79元,下降26.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595,978.05元,下降25.47%;其他收入减少408,875.74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乡镇结算补助等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9,442,547.72元。其中:基本支出14,858,619.72元,占总支出的76.42%;项目支出4,583,928.00元,占总支出的23.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317,099.47元,下降27.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48,348.47元,下降3.56%;项目支出减少6,768,751.00元,下降59.6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乡镇结算补助等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58,619.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92,079.72元,占基本支出的76.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66,54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3.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83,92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五山乡箐口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50000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经费50000元;箐口村委会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项目补助资金625300元;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示范村建设补助资金500000元;2022年联农带农富农合作产业项目补助资金700000元;2022年则居村委会管网延伸工程项目补助资金100000元;五山乡2022年大麻配产业区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700000元;五山乡2022年发果哨坝塘防渗加固工程项目补助资金400000元;舍姑幕上羊养殖青贮池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14700元;彝文古籍征集补助资金100000元;2022年到户帮扶产业项目补助资金340000元;2022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补助资金654000元;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2428元;五山乡社会工作服务站购置设备补助资金20000元;2022年第一批州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经费27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49,813.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上年相比减少7,039,120.06元,下降26.7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乡镇结算补助等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25,81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5%。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财政所等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工作;

  5.教育(类)支出2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政府春蕾爱心桥捐赠资金;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76,19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各小组大喇叭设备费用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0,29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主要用于社保中心运转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8,226.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医疗计生家庭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4,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政府土地专管员及村庄保洁员工资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43,07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国土中心运转及地质灾害演练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9,105,34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0%。主要用于农综及林水部门运转及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主要用于农房功能提升资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19,16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应急中心应急救灾类资金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741.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8,741.2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741.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数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190000元,决算为88,741.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14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5,789.16元,下降6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0,122.88元,下降50.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666.28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行、脱贫攻坚进村入户等各项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5,015.93元,减少437,709.64元,下降28.37%,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政府机关节约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和会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部门资产总额3,68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73万元,固定资产60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8.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0平方米,账面原值12.5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62项,账面原值19.6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046平方米,账面原值138.8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46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681.7

3073

608.7

482.53

52.12

0

74.05

0

0

2(元)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4,0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7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75,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