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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 江边乡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日期: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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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701000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乡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广播电视、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外事、文秘、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江边乡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

  3.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和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统计、审计、能源开发和管理、通信、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4.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责。

  5.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6.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等服务性工作。

  7.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8.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政、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退役军人事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9.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人居环境、农村危房改造、城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10.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农村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安全、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11.组织编制实施乡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预案演练,承担应对乡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调度指挥和灾情发布有关工作,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承办消防、民政救灾、地质灾害、水旱灾害、草原火灾、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安全生产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等服务性工作。

  12.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税务、金融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致力壮产业、促发展,发展势头不断增强。始终坚持建设现代农业型乡镇思路不动摇,紧扣“一江两山三片区”发展规划,在巩固粮烟传统产业的基础上,不断做优主导产业、壮大特色产业,经济发展迸发新势能。传统农业提质增效,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稳步推进粮烟协同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壮大,紧扣“作好芒果文章,建设芒果之乡”目标,推动芒果产业不断壮大,继续大力发展“经济林果+冬早蔬菜”,种植核桃、板栗、蔬菜、青柚、沃柑、砂糖橘等特色水果。畜牧产业稳步发展,扎实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及卫生监督工作。区域联动不断深化,深化拓展周边区域人力资源、招商引资、品牌营销等方面的合作交流,运用地缘优势,互通招商需求,分享招商动态,打破地域限制,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及宣传机制,一体化人才市场、商贸市场、资本市场体系初步构建。

  2.致力抓机遇、谋项目,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加快释放江边自然资源、地理位置、产业基础等优势,提升江边发展内生动力。集镇改造实现突破,聚焦江边地处南盘江中段,位于“两州三县”交界处的区位优势,确定以“盘江古驿、芒果之谷”为主题,高标准编制《江边乡示范集镇概念设计方案》,塑造江边集镇“一环一心一轴一带三纵五区”空间布局。道路改造、铺设污水管网、安装污水提水泵、路灯;顺利启动农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建设,商贸服务,农产品物流产业基础持续提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实施宁就高标准农田项目,改良土壤、修建沟渠、硬化生产道路;实施宁就一组人居环境项目,实施平地乡村振兴脱贫示范村项目,宁就一组、平地小组被评为云南省2022年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美丽村庄;实施宁就村生产基地道路建设项目。联农带农成效初显,实施江边、平地村种桑养蚕产业扶持项目,增固定就业岗位及临时性用工机会。

  3.致力抓落实、强管理,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大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庄环境绿化和厕所革命等工程。在“绿水”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工作机制,抓实“河长制”工作,常态化开展“清四乱”“河长清河”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排乱倒、乱挖乱采等突出问题,开展清河行动排查,整治“四乱”,水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在“青山”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长效机制,责任区域落实到村、到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定期巡山护林,坚决杜绝乱开山采石采土,毁林开荒,破坏森林资源,捕猎售卖野生动植物等现象,年内未发生涉林刑事案件。在“零污染”上下功夫,深入开展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等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加强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4.致力抓治理、促振兴,乡村面貌加速改善。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局良好、推进有力。脱贫成果持续巩固,严格执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环境整治持续发力,大力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发动群众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村内沟渠、清除淤积物、消除卫生死角,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小三园”扮靓村庄环境,打造示范点,农村人居环境明显好转;持续做好集镇环境卫生清扫及环卫设备改善,强化农贸市场、集镇公厕管理监督,整治乱象,管理初见成效。规划管控持续强化,深入实施“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江边、挨村、布腊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划定耕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城镇开发边界。大力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巡查制止违法违章、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乱搭乱建,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审批通过农村宅基地,办理规划许可证。

  5.致力抓民心、强保障,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疫情防控扎实有力,认真落实“五个摸清”工作要求,设置疫情检查卡点,积极投入查缉力量,严格信息登记。社会保障日益增进,扩大社会保障、城乡低保、社会救助覆盖面。按时发放惠农资金,按策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就业创业稳步推进,多措并举支持群众创业就业,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教育医疗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教育补助各项政策,群众看病就医环境明显改善,江边卫生院等级评审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6.致力抓安全、防风险,社会大局持续向好。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建设平安和谐江边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不断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治安体系不断健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乡、村、小组、片区、住户“五级网格化”综治包保责任制,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禁毒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生根,累计开展“大走访,大接访”行动,解决来访群众反映问题,化解信访诉求。安全生产稳中向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四进”活动。应急救灾全力以赴,全面执行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制度,不定期开展水库安全巡查,实现村小组自然灾害转移避险应急演练全覆盖。

  7.致力抓服务、转作风,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为目标,坚持抓服务、转作风,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作风效能不断优化,大力推进精文简会。牢固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市实施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民主法治深入推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办理、答复群众诉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江边乡财政所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2.江边乡社会保障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江边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4.江边乡应急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5.江边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6.江边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7.江边乡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1.江边乡人民政府。2.江边乡财政所。3.江边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江边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5.江边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6.江边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江边乡应急服务中心。8.江边乡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8,337,332.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56,360.52元,占总收入的99.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972.00元,占总收入的0.4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959,986.74元,下降48.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533,958.74元,下降40.71%;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4,426,028.00元,下降98.20%。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及人员经费减少,整体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8,399,048.56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6,621.05元,占总支出的70.47%;项目支出5,432,427.51元,占总支出的29.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027,089.58元,下降48.0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00,294.80元,下降31.99%;项目支出减少10,926,794.78元,下降66.7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及人员经费减少,整体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66,621.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25,333.01元,占基本支出的86.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1,288.04元,占基本支出的13.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32,427.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700,000.00元。

  1.江边乡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750000元。

  2.江边乡2022年宁就村乡村振兴脱贫示范村建设项目500000元。

  3.江边乡2022年平地村委会种桑养蚕合作社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50000元。

  4.江边乡2022年产业科技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000元。

  5.江边乡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补助资金1100000元。

  6.江边乡2022年种桑养蚕产业扶持建设项目经费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03,343.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与上年相比减少12,160,720.32元,下降40.05%,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及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68,02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94662.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6040.5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402元,资本性支出103918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元。

  5.教育(类)支出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7,7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7387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3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1,87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41848.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5815.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1,89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70625.0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9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2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74,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46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59,64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38466.7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77元。

  12.农林水(类)支出8,464,409.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46007.5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411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4290.6元,资本性支出37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99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30,28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46422.1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54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32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1649.40元,支出决算为63,468.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968.2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1649.40元,支出决算为63,468.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968.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经费减少;二是江边乡党委政府建设节约政府,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多措并举,公务接待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主要原因是车辆派出次数较上年减少,油费、维护费降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8,692.73元,下降7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8,442.73元,下降7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50.00元,下降87.2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经费减少;二是江边乡党委政府建设节约政府,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多措并举,公务接待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主要原因是车辆派出次数较上年减少,油费、维护费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大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6,040.51元,减少792,577.41元,下降37.23%,主要原因分主要原因是衔接资金及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资产总额9692191.97元,其中,流动资产1438932.63元,固定资产8253249.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762.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2555.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02.39平方米,账面原值137706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 程

无 形

资 产

其他资 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546771.75

1438932.63

14107829.12

10992103.51

1377543.86

0

1738181.75

0

0

1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5,41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2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