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省级统贷项目省级规划示范村本息补助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云发〔2015〕17号)、《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规划(2015- -2019年 )》(云建村〔2015〕52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开发银行专项低息贷款支持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 85号)、《云南省2015- -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实施协议》。完成2022年度完成2016年省级示范村西一镇油榨地村委会油榨地村省级示范村贷款本息还款率支付138587元及2023年度农村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兑付资金 892.7 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省州下达农村危房改造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省、州下达我市农危房及农房抗震房建设任务 594户;其中农危房改造 17户,农房抗震房改造 577 户。
(二)市级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我市根据上级的要求,按照“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的原则,相继印发了《弥勒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对象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按程序完成改造农户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全覆盖的核查和联审。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动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对象公示制度,强化群众监督作用。确保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收入群体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全部纳入支持范围。
(三)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2023年,在保留民族优秀传统建筑风格和满足安全稳固的基础上,按照“结构安全、分区合理、功能完善、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特色突出”的要求及“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以非常之智”抓规划设计和“一户一方案”编制工作,“以非常之力”抓项目进度,完成西一镇大云村委会黑泥凹村、西三镇戈西村委会小龙潭村、五山乡箐口村委会大箐口村255户的农房功能提升建设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弥勒市省级规划示范村本息补助;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实际完成100%,时效指标半年完成50%,自评分98分,自评为“优秀”。
2023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实际完成100%,自评分98分,自评为“优秀”。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3年度,中央补助资金 892.7 万元。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我市充分调动危房户自身积极性,动员农户投工投劳和开展群众互帮等方式控制改造成本。依据改造方式及补助对象等情况合理确定分级分类补助标准。由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好不同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等不同情形之间的平衡,统筹其他涉农资金科学合理设定分级分类的补助标准,年度改造任务竣工验收决算后切块下达资金有结余的按原渠道归还,超出部分由乡镇自筹资金解决。原则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的补助标准不得高于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补助标准,农房抗震改造资金不得高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且最高不超过21000元。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农房抗震房项目资金下达较晚分批下达导致指标任务建设开工率缓慢。我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体情况较好,资金使用规范,但仍存在尚待完善的地方:一是危房改造农户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批程序不规范;二是档案整理细节之处还需进一步规范。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深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项,确保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审核审批、改造内容及补助资金兑付等各个工作环节的廉洁、公正、高效、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和改造效果有较大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充分发挥了农危改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农村存量危房做到“应改尽改”,新增危房存量全部“清零”,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目标,困难群众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目标要求,有效助推全市脱贫攻坚步伐。
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下一步,严格执行“农户个人申请、村集体评议、镇街审核、区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流程,规范改造对象的认定、审核审批和操作程序,建立三级公示制度。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促进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健康发展。
八、有关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弥勒市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改造任务1169户(赤黑朋兴片区486户、竹园镇片区439户、虹溪镇西后街片区244户),改造方式为改扩翻建,改造总用地面积65.285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1.01亿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度我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改造户数1169户,改造片区3个,开工率100%,居民满意度8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 制度建设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科室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2. 组织保障
(1)为保障建设项目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及资金使用细则。
(2)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3)主要领导多次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指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范围
按要求开展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评价规模
2023年度开展部门绩效评价、撰写评价报告并提交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科室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92分,项目资金执行率10分,数量指标12分,时效指标30分,社会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率:已完成
2.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效益质量达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8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资金管理方面,有较完整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完整。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弥勒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涉及公安局小区(民主街18号)、万利园小区(吉山南路)2个小区,14幢住宿楼,329户居民,改造总建筑面积3.33万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3290.01万元。目前,正在进行外立面修缮、防盗笼除锈刷漆及楼梯间改造。到位资金374万元,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24万元、州级补助资金50万元。年度实际改造面积为3.33万平方米,改造户数329户,改造栋数14栋,改造小区2个,实际开工率100%,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基础配套设施、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居民满意度均达到9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组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进度督查工作,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从项目监理、经理、施工队到操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全面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评价公安局小区(民主街18号)、万利园小区(吉山南路)2个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对象:弥勒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3.范围:公安局小区(民主街18号)、万利园小区(吉山南路)2个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3.评价方法:采取现场访谈、查证佐证材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重点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完成等内容。
4.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改造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项目决策、项目过程、产出、效益均达标,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该项目年度改造面积3.33万平方米,实际改造面积为3.33万平方米;改造户数329户,实际改造户数329户;改造栋数14栋,实际改造栋数14栋;改造小区数≥2,实际改造2个小区;开工目标完成率100%,实际开工率100%;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基础配套设施、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居民满意度均达到85%。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未达标,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完成率基本达标。
2.产出质量:质量达标。
3.产出时效:完成及时率基本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项目效益:项目效益基本达标。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8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1号)、《红河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弥勒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我市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申报2个,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86套,总用地面积31.92亩,总建筑面积6.39万平方米。年度完成率: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686套,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弥勒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东风片区)预计2024年7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一)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2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弥勒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东风片区)预计2024年7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2018年合并成立的弥勒市公共租赁住房领导小组调整为弥勒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采购、分配、管理及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认定、审批、管理等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市级各部门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弥勒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履行相关责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目的:评价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2个项目建设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 对象: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2个项目。
3. 范围:弥阳工业区生活服务区建设项目(二期)186套、弥勒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东风片区)500套。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绩效目标填报是否规范、完整25分;绩效目标是否充分细化、量化25分;是否选取了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且指标值明确、合理,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25分;预算资金规模和支出方向与项目预期达成目标是否匹配,是否成本过高25分。
3. 评价方法:采取现场访谈、查证佐证材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重点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完成等内容。
4. 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202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建设套数686套,开工目标完成率100%达到年度完成标准;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例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 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中央补助资金到位率达标,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出台了《弥勒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弥勒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弥勒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等,完善了项目建设、运营、申请等审批流程及工作规程。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 产出数量:完成率基本达标。
2. 产出时效:2023年在建项目开工率100%,达到开工标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社会效益: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例大于等于80%,达到100%,2023年有49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运营,提交租房申请的对象已全部入住。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新市民、新青年满意度大于等于80%,达到9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1号)、《红河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弥勒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立健全配套基础制度,细化落实支持政策;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促进实现弥勒市人民住有所居。出台了《弥勒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弥勒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弥勒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通知》等制度,完善了项目建设、运营、申请等审批流程及工作规程。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弥勒市住房租赁补贴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红财综发〔2022〕6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弥财综指[2022]4号文件,下达我市2023年度我市住房租赁补贴中央补助资金共下达100万元,指标任务户数200户。
弥勒市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办理程序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文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初审、复审、公示、三榜定案”,确定租赁补贴对象。2023年度我市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21户,发放住房租赁补助金总金额31.9905万元,已完成指标任务户数。因近几年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能再重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故到位的补助资金未能全部支付完成,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结余资金为68.0095万元。
为确保住房租赁补贴结余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部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转发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4〕85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节第一点要求:县(市、区)用于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的中央专项资金到年底时不得有结余;确有结余的,应于当年年底前及时将中央专项资金调整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或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提高我市住房租赁补贴结余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12月20日弥建报〔2023〕124号《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住房租赁补贴结余资金使用的请示》报请市人民政府。申请将我市2023年住房租赁补贴结余资金68.0095万元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其中支付公共租赁住房不动产测绘及不动产权证办理费用共计21.859588万元,红河州弥勒市2020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46.149912万元。
2023年12月12日经弥勒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按照弥建报〔2023〕124号《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住房租赁补贴结余资金使用的请示》办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住房租赁补贴中央补助资金共下达100万元,指标任务户数200户。2023年度我市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21户,已全部发放完毕,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解决了一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房问题,居民满意度均达到9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弥勒市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办理程序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文件有关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严格实行“初审、复审、公示、三榜定案”,确定租赁补贴对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评价2023年度指标任务户数200户,完成221户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 对象:弥勒市2023年住房困难租赁补贴发放保障对象。
3. 范围:本市常住居民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各乡镇、弥阳街道、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及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且符合我市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
(二)绩效评价原则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资金执行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3. 评价方法:采取现场访谈、查证佐证材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重点主要包括项目资金使用保障范围是否合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完成等内容。
4. 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100分,项目资金执行率10分,数量指标25分,时效指标25分,社会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住房补助保障户目标任务200户,实际发放保障户数221户。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解决了一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房问题,居民满意度均达到98%。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率:已完成
2.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效益质量达标。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坚持党建引领,统筹推动;坚持惠及民生,多措并举推动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近几年随着农危房改造力度的加大,原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大部分被纳入农危房改造,不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另原符合领取租赁补贴的部分家庭已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不能再重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故经审核符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逐年减少。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弥勒南北东入城连接线灯光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单位
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弥勒南北东入城连接线灯光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对弥勒南、弥勒北、弥勒东入城高速路段开展灯光亮化工程改造,建设内容包括:9米路灯540盏,13.8米路灯770盏,路灯基础1310个,电缆入孔井195个,电缆手孔井490个,YJV-3X16mm²铜芯电缆85800米,YJV-4X50+1X25mm²铜芯电缆10500米,电缆保护管CPV-CDN50共85800米,电缆保护管CPV-CDN150共10500米,路灯专用配电箱33台,LED屏(9米路灯)181块,LED屏(13.8米路灯)258块,中国结871个,电缆防盗夹40000只,LED灯带6600米等。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1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项目合同金额6351.03万元,现已支付款项3500万元,余款2851.03万元。
弥勒城市道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人民路、中山路和温泉路路灯照明提升改造,包含:9—13.5米华灯、路灯基础、管网设施、LED显示屏、LED中国结、变压器,照明控制柜及智慧路灯信息化系统。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已完成中山路、人民路路灯提升改造,温泉路道路两侧上空存在旧高压线缆,暂时无法安装,待温泉路高压入地后再进行施工。项目合同金额2566万元,完成投资额1900万元,现已支付进度款项1500万元,余款4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目标:提升弥勒城市面貌,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
阶段性目标:对弥勒南、弥勒北、弥勒东入城高速路段开展灯光亮化工程改造,提升弥勒城市面貌,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和《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所述绩效指标,进行了逐项对照评分,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体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项目资金执行绩效自评得分10分,产出指标绩效自评得分48分,效益指标绩效自评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绩效自评得分10分,合计自评得分98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弥勒南北东入城连接线灯光亮化工程及弥勒市城市道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8分。详见评分表:自评得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项目专项资金800万元,实际支付金额80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完成弥勒市城市道路照明提升改造工作,提升城市道路灯光品质,提升弥勒城市面貌,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流程进行,严格规范使用项目专项资金。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路灯杆安装1310棵,竣工验收合格率100%,计划开工率100%,计划完工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使用年限10年,现在使用期内。通过项目建设,提升城市道路灯光品质,提升弥勒城市面貌,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紧紧围绕“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的城市定位,全力以赴开展好“美丽县城”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城市更新等工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绩效工作意识不强,绩效工作力量薄弱,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理解把握不到位,评价报告过于简单、深度不够,分析问题较为随意。
七、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学习,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绩效意识。二是进一步对项目申报材料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弥勒市城区苗木补植项目支出绩效单位
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弥勒市城区苗木补植项目,补植工作共涉及22条街道,依据街道绿化现状摸排需补植113棵乔木,提前对苗木规格、栽植进度等进行分析研判,选育优良苗木、科学配置植被,抢抓雨季植树时机,加快推进,应植尽植,合计8.9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目标:为做好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及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相关工作,改善城市道路绿化品质,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阶段性目标:为做好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及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相关工作,改善城市道路绿化品质,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和《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所述绩效指标,进行了逐项对照评分,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体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项目资金执行绩效自评得分10分,产出指标绩效自评得分49分,效益指标绩效自评得分28分,满意度指标绩效自评得分10分,合计自评得分97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弥勒市城区苗木补植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7分。详见评分表:自评得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项目补助资金8.99万元,实际支付金额8.99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切实解决市区部分道路绿化差的问题,市区主要道路进行绿化提质改造有助于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再塑和美化城市形象。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该项目全面细致地开展排查工作,梳理道路绿化缺塘、断头、长势较差等情况,根据排查情况确定工作目标,按照适地适树、保证质量的要求,突出乡土树种,精心设计、提前对树种选择、苗木规格、栽植进度等进行分析研判,明确任务表和时间点,因地制宜、适地适绿、节俭务实认真开展补绿工作,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补助资金。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绿化补植数量113棵,完成绿化移栽成活达标率100%,完成绿化养护达标率9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实现了城市生态高颜值与经济发展高效益有机融合、互促共进,改善了城市道路绿化品质,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正向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途径,大力宣传道路绿化补绿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爱绿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绿化品质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绩效工作意识不强,绩效工作力量薄弱,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理解把握不到位,评价报告过于简单、深度不够,分析问题较为随意。
七、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学习,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绩效意识。二是进一步对项目申报材料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项目支出绩效单位
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申报和复查工作的通知》《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复查工作方案(弥政办发〔2022〕33号)》等文件要求,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的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特色风貌四项基础指标和十八项分级考核指标要求,开展《弥勒市城市遥感测试与调查测评报告》《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技术复查报告》等急需上报资料的调查测评、制作和编制。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标准要求,完成《弥勒市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技术报告片》《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业务咨询指导服务》调查测评、制作和编制。确保按时按质报送复查材料,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项目现已实施完毕。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2年10月14日上报市人民政府《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拨付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相关资料编制费用的请示(弥建报〔2022〕116号)》,2022年11月11日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云南园道创意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相关资料及咨询服务项目合同》,签约合同价:48万元,现已履行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确保弥勒市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阶段性目标: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标准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弥勒市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的调查与测评;完成《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技术报告片》的制作;完成《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业务咨询指导服务》。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委托方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提供汇编服务所需的现场调研资料及地形图,安排人员配合完成编制。项目承接方为云南园道创意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其他要求交付成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和《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所述绩效指标,进行了逐项对照评分,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体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项目资金执行绩效自评得分10分,产出指标绩效自评得分48分,效益指标绩效自评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绩效自评得分10分,合计自评得分98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相关资料及咨询服务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8分。详见评分表:自评得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支付金额2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确保弥勒市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流程进行,严格规范使用资金。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按《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标准要求进行,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1.弥勒市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2.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技术报告;3.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业务咨询指导服务。确保按时按质报送复查材料,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弥勒市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围绕“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的城市定位,巩固和提升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因地制宜持续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倾力打造自然风貌与城市景观交相辉映、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得益彰的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确保《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特色风貌四项基础指标和十八项分级考核指标全面达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绩效工作意识不强,绩效工作力量薄弱,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理解把握不到位,评价报告过于简单、深度不够,分析问题不透彻。
七、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学习,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绩效意识。二是进一步对项目申报材料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弥勒南北入城连接线庆来路锦屏路路灯建设工程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弥勒南北入城连接线庆来路锦屏路路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弥勒南入城连接线、弥勒北入城连接线、庆来路、锦屏路四条道路13650米路灯建设。项目于2017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17年8月8日完工。完成投资1239.71万元,现已支付款项1239.71万元,余款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目标: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预下达清欠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有效发挥政策“除险排爆”作用,切实降低利息支出负担,增加经营主体流动性,缓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完成拨付弥勒南北入城连接线庆来路锦屏路路灯建设工程款。
阶段性目标: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预下达清欠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有效发挥政策“除险排爆”作用,切实降低利息支出负担,增加经营主体流动性,缓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完成拨付弥勒南北入城连接线庆来路锦屏路路灯建设工程款。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和《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所述绩效指标,进行了逐项对照评分,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体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项目资金执行绩效自评得分10分,产出指标绩效自评得分50分,效益指标绩效自评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绩效自评得分7分,合计自评得分97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弥勒南北入城连接线庆来路锦屏路路灯建设工程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7分。详见评分表:自评得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实际支付金额10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完成弥勒市城市道路照明提升改造工作,提升城市道路灯光品质,提升弥勒城市面貌,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流程进行,严格规范使用项目专项资金。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工程款欠款拨付率100%,工程欠款拨付时限1年,化债金额100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政府信用度100%,债权人满意度达95%。通过项目建设,提升城市道路灯光品质,提升弥勒城市面貌,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紧紧围绕“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的城市定位,全力以赴开展好“美丽县城”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城市更新等工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绩效工作意识不强,绩效工作力量薄弱,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理解把握不到位,评价报告过于简单、深度不够,分析问题较为随意。
七、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学习,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绩效意识。二是进一步对项目申报材料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弥勒南北入城连接线庆来路锦屏路路灯建设工程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弥勒南北入城连接线庆来路锦屏路路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弥勒南入城连接线、弥勒北入城连接线、庆来路、锦屏路四条道路13650米路灯建设。项目于2017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17年8月8日完工。完成投资1239.71万元,现已支付款项1239.71万元,余款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目标: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预下达清欠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有效发挥政策“除险排爆”作用,切实降低利息支出负担,增加经营主体流动性,缓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完成拨付弥勒南北入城连接线庆来路锦屏路路灯建设工程款。
阶段性目标: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预下达清欠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有效发挥政策“除险排爆”作用,切实降低利息支出负担,增加经营主体流动性,缓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完成拨付弥勒南北入城连接线庆来路锦屏路路灯建设工程款。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和《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所述绩效指标,进行了逐项对照评分,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体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项目资金执行绩效自评得分10分,产出指标绩效自评得分50分,效益指标绩效自评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绩效自评得分8分,合计自评得分98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弥勒南北入城连接线庆来路锦屏路路灯建设工程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8分。详见评分表:自评得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项目资金345.88万元,实际支付金额345.88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完成弥勒市城市道路照明提升改造工作,提升城市道路灯光品质,提升弥勒城市面貌,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流程进行,严格规范使用项目专项资金。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工程款欠款拨付率100%,工程欠款拨付时限1年,化债金额345.88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政府信用度100%,债权人满意度达95%。通过项目建设,提升城市道路灯光品质,提升弥勒城市面貌,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紧紧围绕“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的城市定位,全力以赴开展好“美丽县城”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城市更新等工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绩效工作意识不强,绩效工作力量薄弱,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理解把握不到位,评价报告过于简单、深度不够,分析问题较为随意。
七、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学习,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绩效意识。二是进一步对项目申报材料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弥勒城市主要道路品质提升一期绿化工程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弥勒城市主要道路品质提升一期绿化工程,改造路段包括弥勒大道、人民路、中山路、温泉路、髯翁路、上清路。建设内容涉及移除原有乔木移栽新乔木、地被植物,土方回填,安装给水管道,人行道改造等。2022年5月18日完成终验。完成投资5848.48万元,现已支付款项5790万元,余款58.4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目标:改善弥勒大道、人民路、中山路、髯翁路、温泉路、上清路的道路绿化品质,努力营造整洁、优美、亮丽的城市环境,提升人居环境。
阶段性目标:改善弥勒大道、人民路、中山路、髯翁路、温泉路、上清路的道路绿化品质,努力营造整洁、优美、亮丽的城市环境,提升人居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和《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所述绩效指标,进行了逐项对照评分,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体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项目资金执行绩效自评得分10分,产出指标绩效自评得分50分,效益指标绩效自评得分28分,满意度指标绩效自评得分10分,合计自评得分98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弥勒南北入城连接线庆来路锦屏路路灯建设工程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8分。详见评分表:自评得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项目专项资金400万元,实际支付金额40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完成弥勒市城市主要道路绿化品质提升改造工作,改善城市道路环境品质,提升弥勒城市面貌,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流程进行,严格规范使用项目专项资金。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人行道改造35134.3平方米,栽种绿化树木及更换病害致死苗木1770株,苗木成活率达95%,项目验收合格。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形象,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改善。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紧紧围绕“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的城市定位,全力以赴开展好“美丽县城”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城市更新等工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绩效工作意识不强,绩效工作力量薄弱,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理解把握不到位,评价报告过于简单、深度不够,分析问题较为随意。
七、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学习,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绩效意识。二是进一步对项目申报材料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巡检司发电厂专项维修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巡检司发电厂一、二福利区于1979年竣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40年,已超过保修期。屋面出现裂纹,导致不同程度的漏水,不能正常使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需进行屋面补漏维修。根据《住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65号)和《红河州住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巡检司发电厂委托弥勒山汇物业公司申请拨付巡检司电厂一、二福利区屋面修缮的维修资金90204.79元至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由我局按相关规定拨付至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巡检司发电厂。
项目绩效目标。
我局于2023年7月5日已完成对华南云南发电厂的资金拨付。
(二)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委派专人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执行对内、外谈的联络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2.对象: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巡检司发电厂。
3.范围: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巡检司发电厂一、二福利区(山汇小区)。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资金执行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3. 评价方法:查证佐证材料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4. 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按照《住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9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已完成对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巡检司发电厂一、二福利区房屋修缮的维修资金拨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已完成。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质量达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按照《住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退还弥勒新彩虹投资有限公司住房维修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弥西棚改组〔2014〕1号文件规定,弥勒新彩虹投资有限公司(原百货公司)的106套职工房改房已全部拆除,现该单位已无房改房。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应退还此笔资金。由市人民政府将此笔资金218491.58元退还至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由我局按相关规定退还至弥勒新彩虹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我局于2023年7月5日已将资金返还至弥勒新彩虹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委派专人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执行对内、外谈的联络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2.对象:弥勒新彩虹投资有限公司。
3.范围:无。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资金执行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3. 评价方法:查证佐证材料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4. 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按照《住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评价。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9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已将此笔资金218491.58元退还弥勒新彩虹投资有限公司。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已完成。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质量达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按照《住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购房户财政补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弥办通〔2022〕49号《弥勒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措施(试行)》的通知。2023年度我市购房补贴政策资金共下达121万元,指标任务户数121户。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弥勒市购房补贴发放工作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2023年度我市共发购房补贴121户,总金额121万元,已完成指标任务户数。
(三)项目绩效目标
购房补贴资金共下达121万元,指标任务户数121户,已全部发放完毕。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弥勒市购房补贴发放工作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由各开发企业参与报名,确定补贴项目对象。
二、部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目的:评价2023年度指标任务户数121户,完成121户购房补贴的发放,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 对象:于 2022 年 8 月 8 日 00:00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4:00 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面积在 70 平方米以上(不含 70 平方米)的购房户。
3. 范围:弥勒市新建商品房。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资金执行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3. 评价方法:采取现场访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重点为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完成。
4. 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购房补贴政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100分,项目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社会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已完成对121户购房户的购房补贴。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已完成。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效益指标:效益质量达标。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做好措施宣传、措施解读、要素保障、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弥勒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共涉及14个小区,21幢住宅楼,347户居民,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为4.01万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3052.08万元。目前,14个小区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12个小区已完成外立面、屋面防水、雨污、供水、强弱电主管网铺设,剩余9个小区正在进行机动车棚、停车划线、绿化、智能安防设备及5个小区管网建设。到位1.25亿专债资金,已足额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25亿元,年度实际改造面积为4.01万平方米,改造户数347户,改造栋数21栋,改造小区14个,实际开工率100%,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基础配套设施、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居民满意度均达到10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抓好工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进度督查工作,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从项目监理、经理、施工队到操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全面推动工程建设。
二、部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范围
按要求开展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评价规模
2023年度开展部门绩效评价、撰写评价报告并提交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资金管理、产出、效益、群众满意度均达标,资金管理10分,项目产出50分,项目效益30分,群众满意度1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率:已完成
2.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效益质量达标。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湖泉生态园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及提质改造项目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启动湖泉城配套项目—湖泉生态园AAAA级景区提质升级改造,内容涵盖广场、交通系统、人行系统、景观系统及附属设施升级改造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湖泉生态园知名度迅速提升,特别是开放式管理的模式深得社会各界赞誉,在助力弥勒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城市、中国最美县域、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国天然氧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云南省美丽县城、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抓好工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进度督查工作,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从项目监理、经理、施工队到操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全面推动工程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范围
按要求开展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评价规模
2023年度开展部门绩效评价、撰写评价报告并提交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资金管理、产出、效益、群众满意度均达标,资金管理10分,项目产出50分,项目效益30分,群众满意度1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率:已完成
2.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效益质量达标。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湖泉生态园绿化养护及卫生清洁项目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持续推进湖泉生态园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景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加强园区绿化、美化、亮化维护管养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多个洗手台,完善智慧停车场及智慧厕所,加大绿化、环境卫生、灯杆更新、秩序安全维护投入。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从项目监理、经理、施工队到操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全面推动湖泉生态园建设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范围
按要求开展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评价规模
2023年度开展部门绩效评价、撰写评价报告并提交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资金管理、产出、效益、群众满意度均达标,资金管理10分,项目产出50分,项目效益30分,群众满意度1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率:已完成
2.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效益质量达标。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弥勒市2022年城东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弥勒市2022年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拟对弥勒市13.5万户居民燃气用户进行报警器安装和金属软管更换。更新改造弥勒市城区给水管DN50-300约21公里。更新改造建设弥勒市城区雨水管、沟渠约27公里。更新改造建设弥勒市城区污水管、破损塑料管,渗漏混凝土管共计17公里;2023年项目年度资金总额646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分期分标段实施,一期一标段主要实施燃气用户报警器安装,燃气部分开展的区域共涉及约20个小区,涉及户数约5692户(分别是俊峰花园一期、财富中心、金辰时代广场、怡景小区一期、景阳小区、花好月圆、雅博逸苑一、二期、雅博逸苑三期、红烟小区、荣苑小区、弥阳公安小区、新华书店综合楼、腾飞名苑、湖泉尚景一期、慧心小区、电力小区、信用社—温泉小区、吉山路、大宸懿景—中石化加油站、金龙宾馆—中央华府)。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抓好工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进度督查工作,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从项目监理、经理、施工队到操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全面推动工程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范围
按要求开展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评价规模
2023年度开展部门绩效评价、撰写评价报告并提交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资金管理、产出、效益、群众满意度均达标,资金管理10分,项目产出50分,项目效益30分,群众满意度1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率:已完成
2.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效益质量达标。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弥勒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资金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460m,主要为展示厅、规划展厅、办公区、学术会议室、停车库、地下室、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等;布展面积约4740㎡工装区域面积约8720㎡计划总投资783.602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抓好工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进度督查工作,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从项目监理、经理、施工队到操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全面推动工程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范围
按要求开展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评价规模
2023年度开展部门绩效评价、撰写评价报告并提交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资金管理、产出、效益、群众满意度均达标,资金管理10分,项目产出50分,项目效益30分,群众满意度1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率:已完成
2.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效益质量达标。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2022年第二季度垃圾收集转运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涉及弥勒市12个乡镇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股权关系: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注册资本金1.98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5%;其中,弥勒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4850万元占股75%,出资到位;弥勒市城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950万元占股25%,出资到位4638.30万元。特许经营期限:垃圾收转运及处置14年,供排水27年;建设期5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努力实现“四创”工作目标。
阶段性目标:加强垃圾中转站的建设,重点抓好城区弥勒市弥阳镇大型中转站和乡镇新哨镇大型中转站新建工作,并确保城乡垃圾及时高效收集转运,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收运率一直保持10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弥勒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由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和监管。二是:弥勒市环卫站成立了垃圾收运考核组,对城区片区日常巡查,加大对弥勒市垃圾收转运工作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垃圾及时清运。三是:弥勒市环卫站和弥勒市乡镇政府对全市垃圾收运工作进行月考核,季点评,每月考核低于90分,垃圾处理费就按照80%结算,加强了生活垃圾收转运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专项对弥勒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等特许经营全过程实施监管,包括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护措施等。目前弥勒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垃圾中转站3座,安排100多辆垃圾车对弥勒市城区和覆盖范围的7个乡镇进行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2022年第二季度共转运处理弥勒市垃圾23466.38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绩效评价原则:一是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原则;二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三是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四是坚持真实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相结合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一是双方签订的《弥勒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建设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二是《弥勒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日常考核管理办法》。
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弥勒市政府对覆盖范围的农村垃圾收转运工作进行月考核,季点评,加强了垃圾收运管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绩效评价:城乡生活垃圾收运项目实现了作业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运作,进一步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品位,是件有利于广大市民的好事,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
综合结论: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操作阳光透明,运作有序高效,服务态度优质,群众满意度高,确保了城乡卫生干净整洁。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绩效目标实现,建立起了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效果明显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制度。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制定生活垃圾收转运方式。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生活垃圾收转运均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满足当地生活垃圾清运的需要。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目标产值日产300吨/天,实际产量257吨/天。(受疫情影响垃圾减少)。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目标实现,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我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工作,全面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五)项目满意度情况分析。
群众满意度高,95%都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建立形成了一套严格、科学、高效的运行考核机制,保障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规范资金运行。每季度向弥勒市住建局提出拨款申请,财政核拨,通过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收转运工作正常运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垃圾分类没有到位,减量没有实现最大化。
七、有关建议
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弥勒市弥阳街道弥西哨村,占地面积78.8亩,设计处理规模近期(2015年)为2.5万吨/日,远期(2025年)扩建为5.0万吨/日,采用间歇循环式CASS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污水处理厂承接弥勒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服务人口约15万人。项目于2010年6月29日建成投运,2014年8月26日通过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该项目由弥勒市住建局负责建设,于2010年10月与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TOT协议,2011年1月1日正式交由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运营,运营期为30年。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出水水质已经难以满足现在的环保要求,同时应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定位要求,全面实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因此需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改,使其出水指标达到一级A标准。2020年7月27日与弥勒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提标改造的补充协议,于2021年7月7日弥勒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于2021年7月10日开工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2022年处理水量满足城市安全正常排水需求,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标准,完成市级2021年下达的COD,NH3-N等节能减排目标。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公司共有环境工程、化验、机修、电工、污水处理工等各类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24人,承担整个弥勒市城区污水处理的任务,负责整个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工作,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功能的发挥,同时执行污染物减排工作,为弥勒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目的:评价2022年污水处理补助支出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 对象:2022年污水处理补助项目。
3. 范围:2022年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3. 评价方法:采取现场访谈、查证佐证材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重点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完成等内容。
4. 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2022年污水处理补助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99.5分,评价等级优,项目决策、项目过程、产出、效益均达标,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49.5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完成2022年处理水量满足城市安全正常排水需求 ,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标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 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 产出数量:完成率基本达标。
2. 产出质量:质量达标。
3.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率基本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项目效益:项目效益基本达标。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8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投入补助资金不足,导致污水处理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困难。因财政资金吃紧,保“三保”与其他工作重心支出不能做到同时兼顾。尽管目前未出现重大问题,需要尽快解决,避免出现恶性循环。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2022年第三季度垃圾收集转运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单位
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涉及弥勒市12个乡镇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股权关系: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注册资本金1.98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5%;其中,碧水源公司出资14850万元占股75%,出资到位;弥勒市政公司出资4950万元占股25%,出资到位4638.30万元。特许经营期限:垃圾收转运及处置14年,供排水27年;建设期5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努力实现“四创”工作目标。
阶段性目标:加强垃圾中转站的建设,重点抓好城区弥勒市弥阳镇大型中转站和乡镇新哨镇大型中转站新建工作,并确保城乡垃圾及时高效收集转运,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收运率一直保持10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弥勒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由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和监管。二是:弥勒市环卫站成立了垃圾收运考核组,对城区片区日常巡查,加大对弥勒市垃圾收转运工作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垃圾及时清运。三是:弥勒市环卫站和弥勒市乡镇政府对全市垃圾收运工作进行月考核,季点评,每月考核低于90分,垃圾处理费就按照80%结算,加强了生活垃圾收转运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专项对弥勒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等特许经营全过程实施监管,包括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护措施等。目前弥勒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垃圾中转站3座,安排100多辆垃圾车对弥勒市城区和覆盖范围的7个乡镇进行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2022年第三季度共转运处理弥勒市垃圾27273.6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绩效评价原则:一是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原则;二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三是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四是坚持真实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相结合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一是双方签订的《弥勒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建设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二是《弥勒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日常考核管理办法》。
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弥勒市政府对覆盖范围的农村垃圾收转运工作进行月考核,季点评,加强了垃圾收运管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绩效评价:城乡生活垃圾收运项目实现了作业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运作,进一步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品位,是件有利于广大市民的好事,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
综合结论: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操作阳光透明,运作有序高效,服务态度优质,群众满意度高,确保了城乡卫生干净整洁。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绩效目标实现,建立起了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效果明显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制度。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制定生活垃圾收转运方式。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生活垃圾收转运均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满足当地生活垃圾清运的需要。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目标产值日产300吨/天,实际产量300吨/天。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目标实现,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我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工作,全面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五)项目满意度情况分析。
群众满意度高,95%都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建立形成了一套严格、科学、高效的运行考核机制,保障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规范资金运行。每季度向弥勒市住建局提出拨款申请,财政核拨,通过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收转运工作正常运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垃圾分类没有到位,减量没有实现最大化。
七、有关建议
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2022年度垃圾处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单位
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涉及弥勒市12个乡镇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股权关系: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注册资本金1.98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5%;其中,碧水源公司出资14850万元占股75%,出资到位;弥勒市政公司出资4950万元占股25%,出资到位4638.30万元。特许经营期限:垃圾收转运及处置14年,供排水27年;建设期5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努力实现“四创”工作目标。
阶段性目标:加强垃圾中转站的建设,重点抓好城区弥勒市弥阳镇大型中转站和乡镇新哨镇大型中转站新建工作,并确保城乡垃圾及时高效收集转运,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收运率一直保持10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弥勒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由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和监管。二是:弥勒市环卫站成立了垃圾收运考核组,对城区片区日常巡查,加大对弥勒市垃圾收转运工作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垃圾及时清运。三是:弥勒市环卫站和弥勒市乡镇政府对全市垃圾收运工作进行月考核,季点评,每月考核低于90分,垃圾处理费就按照80%结算,加强了生活垃圾收转运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专项对弥勒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等特许经营全过程实施监管,包括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护措施等。目前弥勒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垃圾中转站3座,安排100多辆垃圾车对弥勒市城区和覆盖范围的7个乡镇进行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2022年度共转运处理弥勒市垃圾9.98万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绩效评价原则:一是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原则;二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三是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四是坚持真实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相结合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一是双方签订的《弥勒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建设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二是《弥勒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日常考核管理办法》。
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弥勒市政府对覆盖范围的农村垃圾收转运工作进行月考核,季点评,加强了垃圾收运管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绩效评价:城乡生活垃圾收运项目实现了作业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运作,进一步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品位,是件有利于广大市民的好事,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
综合结论: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操作阳光透明,运作有序高效,服务态度优质,群众满意度高,确保了城乡卫生干净整洁。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绩效目标实现,建立起了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效果明显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制度。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制定生活垃圾收转运方式。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生活垃圾收转运均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满足当地生活垃圾清运的需要。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目标产值日产300吨/天,实际产量273吨/天(受疫情影响,垃圾收转运量稍小)。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目标实现,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我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工作,全面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五)项目满意度情况分析。
群众满意度高,95%都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建立形成了一套严格、科学、高效的运行考核机制,保障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规范资金运行。每季度向弥勒市住建局提出拨款申请,财政核拨,通过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收转运工作正常运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垃圾分类没有到位,减量没有实现最大化。
七、有关建议
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红河州弥勒市城市管网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红河州弥勒市城市管网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城市管网DN300-DN1000管道145.064km,DN100压力管1.812km;地下管线普查1578.2km,管道开挖修复6km,对2380个点位进行非开挖修复诊断修复,建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5座,处理规模为760m3/d;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规模为2.5万m3/d;新建污水提升泵房6处。项目批复总投资为46000万元,项目预获得2023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额度安排资金2.3亿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计划分期实施,一期拟实施地下管线综合管网普查(摸清城区地下管网、地下暗河情况)、实施地图基础数据采集(倾斜摄影、数字线化图、正射影像)、实施排水管网排查诊断、建立地下管网信息智慧平台。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目的:评价红河州弥勒市城市管网建设项目支出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 对象:红河州弥勒市城市管网建设项目。
3. 范围:建成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网普查(摸清城区地下管网、地下暗河情况)、实施地图基础数据采集(倾斜摄影、数字线化图、正射影像)、实施排水管网排查诊断、建立地下管网信息智慧平台。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3. 评价方法:组织内部绩效考评组进行考评。
4. 评价标准:依据红河州弥勒市城市管网建设项目年初指标达标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红河州弥勒市城市管网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项目决策、项目过程、产出、效益均达标,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已完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网普查、实施地图基础数据采集、排水管网排查诊断及地下管网信息智慧平台建立。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 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 产出数量:完成率基本达标。
2. 产出质量:质量达标。
3.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率基本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项目效益:项目效益基本达标。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6%。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上级项目申报文件和我市实际项目建设需求,积极谋划包装项目,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协调,本项目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共计23000万元,保障了项目资金的来源,加快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2022年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弥勒市2022年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拟对弥勒市13.5万户居民燃气用户进行报警器安装和金属软管更换。更新改造弥勒市城区给水管DN50-300约21公里。更新改造建设弥勒市城区雨水管、沟渠约27公里。更新改造建设弥勒市城区污水管、破损塑料管,渗漏混凝土管共计17公里。项目总投资11925.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分期分标段实施,一期一标段主要实施燃气用户报警器安装,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一期二标段主要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更新改造建设弥勒市城区雨水管、沟渠约27公里;以及更新改造建设弥勒市城区污水管、破损塑料管,渗漏混凝土管共计17公里的设计及施工。估算总投资5500万元。预期绩效目标为一是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完成10%的项目资金。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目的:评价弥勒市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 对象:弥勒市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
3. 范围:弥勒市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3. 评价方法:组织内部绩效考评组进行考评。
4. 评价标准:弥勒市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支出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弥勒市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总体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项目决策、项目过程、产出、效益均达标,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一是已开工建设新四中周边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完成0.7千米的管道埋设;二是支付完成项目资金700万元,资金支付比例超过全年预算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 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预算资金执行率0%,因项目预算资金于2022年9月才下达指标,根据项目管理规定,预算资金需要按照项目进度拨付,所以预算执行率低。
2.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 产出数量:完成率基本达标。
2. 产出质量:质量达标。
3.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率基本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项目效益:项目效益基本达标。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项目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共计6072万元,主要结合上级补助资金补助范围进行绩效设定。一是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开展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签订;二是围绕补助资金补助范围开展项目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资金到位时间及项目实际情况,存在资金支付比例未完全按照补助文件要求节点比例进行支付。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设施工程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设施工程,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3.5万立方米每日,包括进水调节池、精细格栅、生活池改造,改造膜设备间、进水在线监测间、巴士计量槽等,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项目批复总投资为22169万元,项目预获得2023年获得专项债券发行资金为110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计划分期实施,一期拟实施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周边配套污水管网,处理规模为2.5万立方米每日。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目的:评价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设施工程支出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 对象: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设施工程。
3. 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周边配套污水管网,处理规模为2.5万立方米每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3. 评价方法:组织内部绩效考评组进行考评。
4. 评价标准:依据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设施工程年初指标达标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设施工程支出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项目决策、项目过程、产出、效益均达标,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已完成临时围挡施工、临时设施组建、管理用房、配电间主体建设工作,已完成AAO生化池、MBR膜池、加药消毒间、中水池及提升泵房深基坑支护工程长螺旋钻孔灌注桩、高压旋喷桩施工工作,剩余部分预应力锚索施工工作还在实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 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 产出数量:完成率基本达标。
2. 产出质量:质量达标。
3.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率基本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项目效益:项目效益基本达标。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6%。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上级项目申报文件和我市实际项目建设需求,积极谋划包装项目,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协调,本项目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共计11000万元,保障了项目资金的来源,加快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八、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共排查房屋366893栋4641.31万平方米,其中:经营性自建房7931栋342.96万平方米;非经营性自建房144781栋2810.90万平方米。已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42栋,其中:一般安全隐患37栋、重大安全隐患3栋,已全部采取管控措施,管控率100%;特别重大安全隐患2栋已采取管控措施和工程措施,管控率和整治率均达100%。经房屋安全鉴定,综合评定等级为BSU级,现房屋可正常安全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推动全市自建房鉴定工作。二是推动市辖区内城乡经营性自建房信息录入全国城乡自建房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排查和数据录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漏一户不漏一栋。三是红牌、黄牌经营性自建房未经鉴定已拆除,递补提供蓝牌经营性自建房鉴定报告。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重大安全隐患3栋,经房屋安全鉴定,综合评定等级为BSU级,现房屋可正常安全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确保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可靠使用。
2.对象:经营性自建房屋。
3.范围:弥勒市行政辖区内。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 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评价,数量指标40分,质量指标1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评价依据: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预算执行率5分,数量指标40分,质量指标1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按照年初制定目标已完成鉴定,确保房屋可正常安全使用。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资金管理方面,有较完整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完整。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绩效自评表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