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弥勒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公开 > 绩效管理

弥勒市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 弥勒市委政法委
作者:
发布日期: 2024/04/12
浏览次数:

  弥勒市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动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全市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市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代管弥勒市法学会。 

  (10)完成市委和州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研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科、执法监督室(法治室)、新闻宣传与信息化科,单列设置政治处(干部人事科)。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弥勒市综治中心、弥勒市法学会。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 退休 10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抓好国家政治安全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反恐怖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扎实开展打击全能神等邪教专项行动,守住意识形态绿水青山。 

  (2)抓好“社会面管控”“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等集中攻坚行动,加强8类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3)叫醒基层、发动群众,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着力提升网格管理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推进党建引领重点村(社区)社会治安整治工作。 

  (4)强化源头预防、加强巡防巡控、夯实制度保障,抓实命案防控工作。 

  (5)抓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年攻坚行动,推动建立工作体系、责任体系,深化重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营造未成年人成长健康环境。 

  (6)树牢法治为民理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政法机关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加强党对执法司法活动的领导监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办案质效,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7)强化政法队伍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专业化建设、制度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已完成年初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我委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定3个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详见附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设定产出、效益、社会评价等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期值。资金使用过程中,按照财政局的绩效目标报送要求,针对安排资金以及设定相应的绩效目标,按时上报1-6月和1-9月监控情况。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总收入658.77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度收入54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89万元,占85.52%,项目支出78.7万元,占14.48%。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3.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543.59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委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定3个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已全部完成。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三、绩效自评结论 

  我委2023年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明确, “三公”经费支出控制管理严谨,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较高,信息公开及时透明,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履职效果较好。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整体目标设定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及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后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3.预算编制科学性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4.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5.重点支出保障率等于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政府采购执行率较好,资金收支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分析。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我委先后制定了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报销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规范整改,在实现部门绩效目标过程中,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 

  3.资产管理分析。为加强部门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制定《弥勒市委政法委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我委共设定绩效指标15条,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四)效果情况分析 

  部门履行职责达到全部预期指标,部门履职过程中未发生廉政问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进度不及时,1-9月实际支付率71.31%,未达到州财政9月30日前支付进度80%以上的目标。 

  2.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量化、细化不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跟踪管理相关工作落实有待加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完善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量化,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资金支付进度符合财政要求。 

  2.做好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双监控”工作,细化绩效目标。对调剂到综治各成员单位的项目资金进行跟踪,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提高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根据政法工作运转及年度内专项工作实施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高预算执行率。 

  2.加强财务人员《政府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学习。排查委机关内控制度是否和现行的各项财务制度相符,是否存在漏洞等,并加以修改完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弥勒市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弥勒市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中共弥勒市委政法委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