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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 弥勒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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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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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2023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补助,加快推进小宿依水库、戈西水库、老悟懂水库、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好专项债券申报工作;加快推进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洗洒水库扩建工程省、州资金尽快落实到位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稳步推进甸溪河治理工程二期、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自然能提水项目、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弥泸灌区弥勒灌片工程、龙泉水库工程、太平湖环湖截污生态治理等项目;持续加大河湖保护和治理力度,推进落实《南盘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等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实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各项工作,推动南盘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创建洗洒水库、甸溪河绿美河湖;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抓实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全面推动水利事业发展。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我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局长张程布置安排,由财务室牵头,涉及项目资金科室配合,要求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及《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并公开相关内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次绩效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真实可靠地完成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2023年我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项目10个(同类项目合并),涉及资金6890.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17.40万元、省级资金5227万元、州级资金1万元、市级资金145万元。为达到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我部门从涉及的18个项目中选取9个分别做成单个的项目绩效评价,具体明细项目如下: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白云水库位于弥勒市虹溪镇白云冲村旁,水库集水区位于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甸溪河支流大清河上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下游防洪的小(1)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981.75万m³,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全长370.0m,最大坝高24.0m,坝顶高程1515.60m,坝顶宽5.0m,设计灌溉面积2.2万亩。 

  白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对主坝下游坝坡进行培厚,对排水棱体里程0+269.28~0+339.28段拆除重建,右坝肩进行防渗处理;拆除溢洪道控制段交通桥,加高控制段、调整段和泄槽Ⅰ段边墙,清除溢洪道下游段消力池的淤积物;对东西输水隧洞竖井井壁进行防渗处理,清除东输水隧洞无压段边墙抹面,改造底板平整层;更换东西输水隧洞闸门止水和对闸门进行除锈防腐处理。 

  2.龙母沟水库位于南盘江流域、甸溪河一级支流—龙母沟河下游,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6.8km2,多年平均径流量0.14m3/s。水库总库容534.3万m3,是一座灌溉供水为主的水利工程,坝顶全长235.60m,坝顶高程1205.60m,坝顶宽5.0m,最大坝高为38.0m。 

  龙母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对不密实坝体开挖清除,重新碾压回填处理;对大坝坝顶工程拆除复建,坝顶上游侧设混凝土“L”型防浪墙,外侧青石板罩面,坝顶路面采用青石板路面,坝顶下游设机解石护栏;对坝体、坝面工程修整,对破坏的岸坡挡土墙重建;心墙维持原粘土料心墙;下游坝坡戗台以上采取开挖碾压回填后,对坝面进行重新修整,采用框格梁草皮护坡,对1187.60m戗台以下损坏的横向排水沟和岸坡排水沟重建;维持原坝脚堆石排水棱体;对于坝体观测设施重建(坝内浸润线观测、大坝的水平及垂直位移观测)。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方案共2件,2023年3月6日,红河州水利局以红水建管〔2023〕5号),对白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给予批复;以红水建管〔2023〕3号对龙母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给予了批复。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管理流程 

  项目建设资金在市财政局设专户,由市水务局专户专账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建立严格的审批拨付制度,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合理,专款专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确保了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2.组织实施 

  项目实行报账制,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市水务局根据建设单位上报的竣工资料把工程补助资金拨付至建设单位,再由建设单位拨付至施工企业。 

  3.制度建设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各项目建设单位成立了专项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隐蔽工程建设质量全部合格。 

  施工期间对所有材料设备,严格把关、施工工艺、操作程序遵循有关规范要求。混凝土、浆砌石等工程严格按照相关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执行,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时效性。评价对象为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评价范围为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评价原则 

  1.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1.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1.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1.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依据 

  预算管理制度、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 

  3.评价指标体系 

  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进行评价。 

  4.评价方法 

  从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个方面评价。 

  5.评价标准 

  定量指标按照比例赋分,定性指标按照成效赋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设定一级绩效目标3个、二级绩效目标5个、三级绩效目标5个,通过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开展,设定的绩效目标得以全部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无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弥勒市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999.35万元,到位97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970万元已全部支出。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共2件均已进入扫尾阶段,预计2024年4月底,完成项目初步验收。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原有工程正常运行,使工程能正常发挥效益,也为工程的安全度汛提供了保障保护下游人口0.16万人。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为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项目绩效督促、指导,强化绩效评价意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效率,共同营造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管理氛围。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上母乃水库、雨介水库、补其水库、绿水塘水库、山心水库、克田水库、朝阳寺水库、龙潭箐水库、保云水库、岔河水库、长岭岗水库、团结水库、岔箐水库、大冲子水库、大姑居水库等进库道路硬化;周家坟水库溢洪道维修,放水闸维修道路维护;者圭水库放水涵洞启闭设备更换,排水沟维修。黑果坝水库、歪者山水库、小黑洞水库、中哨水库、大凹水库等水库坝坡、排水沟、溢洪道等维修等)共有41件,自2023年4月相继开工,目前已全部完工并通过建设单位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并发挥了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共41件,于2023年4月24日获弥勒市水务局批准实施(弥水复20235号)。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管理流程 

  项目建设资金在市财政局设专户,由市水务局专户专账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建立严格的审批拨付制度,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合理,专款专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确保了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2.组织实施 

  项目实行报账制,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市水务局根据建设单位上报的竣工资料把工程补助资金拨付至建设单位,再由建设单位拨付至施工企业。 

  3.制度建设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各项目建设单位成立了专项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隐蔽工程建设质量全部合格。 

  施工期间对所有材料设备,严格把关、施工工艺、操作程序遵循有关规范要求。混凝土、浆砌石等工程严格按照相关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执行,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时效性。评价对象为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评价范围为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评价原则 

  1.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1.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1.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1.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依据 

  预算管理制度、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 

  3.评价指标体系 

  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进行评价。 

  4.评价方法 

  从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个方面评价。 

  5.评价标准 

  定量指标按照比例赋分,定性指标按照成效赋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设定一级绩效目标3个、二级绩效目标5个、三级绩效目标5个,通过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开展,设定的绩效目标得以全部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根据下达资金情况,结合项目管理的需求、资金绩效目标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项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弥勒市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经费预算253.17万元,到位25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已全部支出。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共41件均已完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完成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原有工程正常运行,使工程能正常发挥效益,也为工程的安全度汛提供了保障保护下游人口0.47万人。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为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项目绩效督促、指导,强化绩效评价意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效率,共同营造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管理氛围。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2022年12月13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水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110号),下达弥勒市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66万元,使用范围为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出,同时下达绩效目标完成改革面积6.24万亩。弥勒市及时组织西二镇、洗洒水库管理处、雨补水库、竹朋灌区管理处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共安装计量设施16套,工程由涉及项目的乡镇、水库(灌区)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2024年1月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2022年12月13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水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110号),下达弥勒市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资金66万元,同时下达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6.24万亩。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工程由涉及项目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工程的实施严格规范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按照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严格工程建设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红河州财政厅  红河州水利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110号),下达弥勒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66万元,针对66万元安排实施的项目,从项目实施的数量、质量、时效、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根据《红河州财政厅  红河州水利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110号),下达的绩效目标,按照各级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绩效自评,通过从项目实施的数量、质量、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开展绩效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各级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弥勒市水务局及时组织项目涉及单位、乡镇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的要求完成《弥勒市水务局部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展开评价,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弥勒市2023年中央水利专项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合理,进度满足项目推进要求,项目区受益群众满意率达100%。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弥勒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完成安装节水计量设施16套。工程已于2024年1月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完成改革面积6.24万亩,群众满意度达95%。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根据《红河州财政厅  红河州水利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110号),下达资金情况,结合弥勒市中型灌区管理的需求、资金绩效目标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各灌区管理单位。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工程由涉及项目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工程的实施严格规范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按照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严格工程建设管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弥勒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完成安装节水计量设施16套。完成改革面积6.24万亩。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工程的实施,完成改革面积6.24万亩,改革项目区实施用水计量,灌区管理单位实施用水计量管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工程由涉及项目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工程的实施严格规范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按照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严格工程建设管理。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弥勒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下达资金少,绩效目标下达高,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只能安排灌面较大的灌区开展项目的实施。 

  七、有关建议 

  建议加大弥勒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补助力度。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弥勒市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主要针对防御降雨在山丘区引发的洪水、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等非工程措施建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新建自动雨量站1个、自动水位站1个;更换自动雨量站遥测终端老化损毁1台、更换供电设备老化或损毁8套、基础设施设备损毁1个;更换自动水位站遥测终端老化损毁1台、监测设备老化或损毁1台;补充完善群测群防体系19套简易雨量(报警)器,铜锣、手摇报警器、高音喊话器等。(2)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更换遥测终端机以及通信模块1个、雨量计23套、流量监测设备1套、蓄电池20套、充电控制器20套、运行维护费1项。 

  项目于2023年5月10日开工,2023年6月8日完工,项目全年预算资金53万元,全年执行数53万元,截至2023年底,投资完成比例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项目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均按年度目标完成,完成率10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工程管理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强化水利发展资金监督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和绩效监控及评价等工作,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象和范围:弥勒市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原则:坚持真实性、准确性,确保统计信息数据的准确无误。 

  依据:资金下达任务清单、绩效目标情况表、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资料等。 

  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评价方法:采用查阅项目资料、现场评价、问卷调查、定量与定性分析、综合评判相结合等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弥勒市水务局及时组织涉及项目科室按要求开展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行专人负责,部门联动,各责任科室、项目实施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全力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弥勒市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制度完善,建设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合理,进度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效益显著,建后管护机制、机构落实。项目区受益群众满意率100%。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资金管理到位、项目实施成效明显,自评分100分,综合自评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项目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均按年度目标完成,完成率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决策符合相关规定。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均按年度目标完成,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合理,进度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效益显著。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县数1个、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县数1个。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后,实现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0.32万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0.53万人。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项目资金分配方面 

  全部资金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 

  (二)项目资金下达方面 

  对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在 7个工作日内下达本级有关部门。 

  (三)项目资金拨付方面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四)项目资金使用方面 

  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五)项目资金执行方面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六)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七)支出责任履行方面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取用水总量控制,提高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2023年已下达水利发展水资源管理专项资金10.4万元,用于新建5个规模以上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取水量在线计量率提高3%。 

  (二)项目绩效目标。 

  新建5个规模以上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取水量在线计量率提高3%。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邀请了云南南润科技有限公司、昆明思永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俊联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进行取用水在线监测计量建设和技术服务项目询价比选会,选定云南南润科技有限公司为弥勒市2023年取水口取用水在线监测计量建设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取用水总量控制,提高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用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弥勒市水务局制定了《弥勒市2023年取水口取用水在线监测计量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组织2023年取水监测体系的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根据项目绩效指标表,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设施新建数量年度指标值5处,实际完成值5处;工程验收合格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投资完成比例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水量在线计量率提高比例年度指标值3%,实际完成值3%;受益群众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0%,实际完成值9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3年已下达水利发展水资源管理专项资金10.4万元,用于新建、改建5个规模以上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取水量在线计量率提高3%。由云南南润科技有限公司为弥勒市2023年取水口取用水在线监测计量建设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共新建取用水在线监测站点5处。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新建取用水在线监测站点5处。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年已下达水利发展水资源管理专项资金10.4万,我局按照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资金审批及拨付程序,及时进行验收和资金拨付。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支付资金10.4万元。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设施新建或改建数量5处取水量在线计量率提高3%。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按照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资金审批及拨付程序,及时进行验收和资金拨付。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设施新建数量5处,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投资完成比例达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取水量在线计量率提高3%。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用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弥勒市水务局制定了《弥勒市2023年取水口取用水在线监测计量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组织2023年取水监测体系的建设。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各县市取用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和系统标准不统一,可能会无法接入到省级信息系统平台,建议由州级统一建设,分配账号、密码给各县市共享监测数据成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弥勒市2023年中央水利抗旱救灾资金补助项目 

  项目批复总投资6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兴建修复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4套、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1套。项目于2023年7月21日开工,2023年10月15日完工。 

  2.弥勒市太平水库大坝白蚁防治项目 

  项目批复总投资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整治1处。项目于2023年7月21日开工,2023年10月15日完工。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均按年度目标完成,完成率10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实行报账制管理,具体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水务局负责监督指导。项目完工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资料后市水务局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明确,管理流程规范,组织实施严密,制度建设健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强化水利救灾资金监督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和绩效监控及评价等工作,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象和范围:弥勒市2023年中央水利抗旱救灾资金补助项目、弥勒市太平水库大坝白蚁防治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原则:坚持真实性、准确性,确保统计信息数据的准确无误。 

  依据:资金下达任务清单、绩效目标情况表、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资料等。 

  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评价方法:采用查阅项目资料、现场评价、问卷调查、定量与定性分析、综合评判相结合等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弥勒市水务局及时组织涉及项目科室按要求开展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行专人负责,部门联动,各责任科室、项目实施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全力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制度完善,建设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合理,进度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效益显著,建后管护机制、机构落实。项目区受益群众满意率100%。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资金管理到位、项目实施成效明显,自评分100分,综合自评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均按年度目标完成,完成率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决策符合相关规定。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均按年度目标完成,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合理,进度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效益显著。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整治指标值1处,实际完成值1处;兴建修复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指标值 4套,实际完成值4套;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指标值1套,实际完成值1套。各项产出指标均按指标值完成,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工程施工设计标准及工程施工监理均符合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通过验收。 

  3.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到州(市)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100%,时效指标完成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保障防洪工程安全度汛,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保障抗旱供水安全,发生中等干旱不受影响。 

  2.社会效益分析: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保障旱区城乡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发生中等干旱不受影响。 

  3.生态效益分析:促进地区生态和谐发展,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4.可持续影响分析: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项目资金分配方面 

  全部资金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 

  (二)项目资金下达方面 

  对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在 7个工作日内下达本级有关部门。 

  (三)项目资金拨付方面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四)项目资金使用方面 

  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五)项目资金执行方面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六)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七)支出责任履行方面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包括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安全监测设施完善等3项内容。 

  2023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分别涉及太平街道办事处、新哨镇、竹园镇、朋普镇、巡检司镇、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等共24座小型水库。 

  2023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项目由石灰窑、啥咩、上石桥、小红坡、丕度、拉里白、补其、拖白、上百度等21座小2型水库组成。 

  2023年度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完善项目由羊街、肥拉角、小丫勒、煤炭山、碗白、板桥箐、滑石板、长岭岗等23座小型水库组成。 

  工程自2023年4月相继开工,目前已全部完工,其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通过建设单位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并发挥了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安全监测设施项目于2023年11月24日竣工验收。 

  (四)项目绩效目标 

  1.弥勒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批复总投资114.1万元,共24座小型水库,于2023年4月20日相继开工,9月15日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2. 2023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安全监测设施项目批复总投资354万元,于2023年8月12日相继开工,10月30日完成调试,11月1日进入试运行阶段,11月24日通过竣工验收。 

  雨水情测报项目,每座水库建设库水位自动监测1套、渗压监测点69个、渗流监测1套、表面变形监测(包含位移沉降)各6套其中:9座水库基准点1个、监测点5个;其他辅助设备包含一体化采集终端1套、户外LED显示屏1套。 

  安全监测设施完善项目,每座水库建设库水位自动监测1套、雨量监测1套、声光报警喊话一体机1套,其他辅助设备包含一体化采集终端1套、户外LED显示屏1套、视频监控3套、管理房视频监视器1套。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五)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管理流程 

  项目建设资金在市财政局设专户,由市水务局专户专账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建立严格的审批拨付制度,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合理,专款专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确保了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2.组织实施 

  项目实行报账制,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市水务局根据建设单位上报的竣工资料把工程补助资金拨付至建设单位,再由建设单位拨付至施工企业。 

  3.制度建设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各项目建设单位成立了专项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隐蔽工程建设质量全部合格。 

  施工期间对所有材料设备,严格把关、施工工艺、操作程序遵循有关规范要求。混凝土、浆砌石等工程严格按照相关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执行,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时效性。评价对象为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评价范围为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评价原则 

  1.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1.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1.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1.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依据 

  预算管理制度、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 

  3.评价指标体系 

  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进行评价。 

  4.评价方法 

  从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个方面评价。 

  5.评价标准 

  定量指标按照比例赋分,定性指标按照成效赋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设定一级绩效目标3个、二级绩效目标6个、三级绩效目标10个,通过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开展,设定的绩效目标得以全部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无。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弥勒市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经费预算468万元,到位46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已支出468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均已完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完成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原有工程正常运行,使工程能正常发挥效益,也为工程的安全度汛提供了保障改善项目区灌溉面积0.2万亩,保护下游人口0.12万人。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为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项目绩效督促、指导,强化绩效评价意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效率,共同营造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管理氛围。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市级防汛抗旱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补助乡镇拉水送水、实施抗旱保供水及水毁修复项目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均按年度目标完成,完成率10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实行报账制管理,具体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水务局负责监督指导。项目完工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资料后市水务局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明确,管理流程规范,组织实施严密,制度建设健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强化水利救灾资金监督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和绩效监控及评价等工作,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象和范围:2023年度防汛抗旱资金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原则:坚持真实性、准确性,确保统计信息数据的准确无误。 

  依据:资金下达任务清单、绩效目标情况表、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资料等。 

  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评价方法:采用查阅项目资料、现场评价、问卷调查、定量与定性分析、综合评判相结合等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弥勒市水务局及时组织涉及项目科室按要求开展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行专人负责,部门联动,各责任科室、项目实施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全力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制度完善,建设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合理,进度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效益显著,建后管护机制、机构落实。项目区受益群众满意率100%。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资金管理到位、项目实施成效明显,自评分100分,综合自评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均按年度目标完成,完成率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决策符合相关规定。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均按年度目标完成,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合理,进度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效益显著。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补助乡镇防汛抗旱资金100万元,监测乡镇个数13个,水毁修复数量3处,监测预警平台建成覆盖率100%,能够及时维护预警平台。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2023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圆满完成,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项目资金分配方面 

  全部资金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 

  (二)项目资金下达方面 

  对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在 7个工作日内下达本级有关部门。 

  (三)项目资金拨付方面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四)项目资金使用方面 

  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五)项目资金执行方面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六)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七)支出责任履行方面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市级河长制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弥勒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加快推动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举全市之力,紧紧围绕河湖保护治理,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抓手,不断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管水治水工作水平,河湖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河湖面貌发生历史性改变。 

  2.项目主要内容 

  保障美丽河湖、绿美河湖、幸福河湖建设,基层巡(护)河员河湖管护、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一河(湖、库、渠)一策”修编、涉水违建整改、“四乱”问题整改、影响行洪问题整改、信息平台运维、宣传培训等工作推进。 

  3.项目实施情况 

  成功创建省州美丽河湖4个、绿美河湖2个,开展清河行动55次,完成251个河湖“四乱”、碍洪问题遥感卫星图斑复核整改销号,完成率100%。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投入46.66万元,已全部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 

  推动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围绕河湖保护治理,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抓手,不断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管水治水工作水平,河湖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河湖面貌发生历史性改变。 

  2.阶段性目标 

  成功创建省州美丽河湖4个、绿美河湖2个,开展清河行动55次,完成251个河湖“四乱”、碍洪问题遥感卫星图斑复核整改销号,完成率100%。太平水库被评为省级绿美河湖标杆,成功创建甸溪河国家水利风景区。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绩效目标分解情况。弥勒市水务局已按市级下达绩效目标分解实施项目,数量、效益等指标全部分解到位并按时按质实施完成。按照相关制度,保证资金的运行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时效性。评价对象为2023年市级河长制工作经费,评价范围为2023年市级河长制工作经费支出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评价原则 

  1.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1.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1.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1.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依据 

  预算管理制度、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 

  3.评价指标体系 

  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进行评价。 

  4.评价方法 

  从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个方面评价。 

  5.评价标准 

  定量指标按照比例赋分,定性指标按照成效赋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资金到位情况 

  弥勒市2023年市级河长制工作经费下达46.66万元,到位46.66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弥勒市2023年市级河长制工作经费46.66万元全部支出,资金执行率100%。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设定一级绩效目标3个、二级绩效目标9个、三级绩效目标13个,通过河长制项目开展,设定的绩效目标得以全部实现。具体情况参见附表2-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保障美丽河湖建设、基层巡(护)河员河湖管护、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一河(湖、库、渠)一策”修编、“四乱”问题及影响行洪问题整改、信息平台运维、宣传培训等工作推进,每一子项支出均通过党政班子会研究支出。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弥勒市2023年市级河长制工作经费预算50万元,到位46.6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已全部支出。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成功创建省州美丽河湖4个、绿美河湖2个,开展清河行动55次,完成251个河湖“四乱”、碍洪问题遥感卫星图斑复核整改销号,完成率100%。太平水库被评为省级绿美河湖标杆,成功创建甸溪河国家水利风景区。各项工作及时完成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带动旅游产业发展成效明显。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为弥勒市美丽河湖建设提供基础保证,形成全社会共同治水的良好氛围。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实现了“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推动了“河长清河”行动常态化、规范化,河湖面貌逐渐恢复。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为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项目绩效督促、指导,强化绩效评价意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效率,共同营造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管理氛围。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水务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