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级各有关行业部门召开了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评审会议,对各乡镇(街道)提交的项目申报方案进行现场集中评审,通过市级行业部门预审、会议集中评审(反馈)和项目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批复同意实施,现将我市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止)。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弥勒市乡村振兴局反映。
投诉接办单位: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12317;0873-6132646
电子邮箱:mlfpb@163.com
通讯地址:弥勒市弥阳街道髯翁路延长线行政中心副楼4-9办公室
附件:1.关于同意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2.关于同意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