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3〕30号)要求,弥勒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经本人申请、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组织考察、乡(镇)审核,市级部门联审等工作流程,现同意认定陈勇等268名人员为弥勒市农村致富带头人。现将全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基本信息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止)。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弥勒市乡村振兴局反映。
投诉接办单位: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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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弥勒市弥阳街道髯翁路延长线行政中心副楼4-9办公室
附件:弥勒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基本信息情况公示表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