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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52期 不合格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文章来源: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日期: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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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 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此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

  一、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抽检依据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多菌灵、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菊酯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弥勒市文仙蔬菜摊1批小米辣,镉(以 Cd 计)超标,弥勒市树彬蔬菜店1批小米辣,镉(以 Cd 计)超标。

  二、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弥勒市燕萍米制品摊1批面筋卷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不得使用。弥勒市肖某珍米线销售摊1批卷粉、1批面筋卷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不得使用。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超范围使用防腐剂产生的原因出现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可能为:生产者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延长保质期而超范围使用防腐剂。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作用原理本来是干扰微生物细胞膜的通透性,阻碍氨基酸的吸附,降低酶的活性。苯甲酸钠与人体的胃酸会发生反应,生成苯甲酸。苯甲酸有一定毒性,长期饮用会引起人慢性苯中毒。慢性苯中毒的临床表现就为神经衰弱,比如头痛、 头晕、记忆力减退、失眠、乏力等;同时病人还会出现白细胞减少,严重的还会造成再生 障碍性贫血。苯甲酸钠一般来说,它虽然作为防腐剂的使用,但是这些副作用不容忽视, 尤其要预防它导致的慢性苯中毒。

  本次公告不合格样品5批次。

  附件:弥勒市2023年食品抽检样品信息(第52期,共5批次不合格样品)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